由于受新冠肺炎的影响,年前辞职的一批人群还处于失业状态,到目前为止差不多快一个月了,这一类人群也需要关怀。因此人社部发布通知三项举措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那分别是哪三项呢?你在保障范围内吗?
2月19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序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就业工作情况。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介绍,受疫情的影响,部分劳动者失业风险加大,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尤为重要。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方面,人社部主要有三项新举措:
1、一是延长保障期限;
2、二是扩大失业保障范围;
3、三是优化申领方式,畅通申领渠道。
另外,还强调,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支撑能力比较强,能够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1、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