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被查出穿山甲为中间宿主,野味也再次成为讨论热点。而近日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工作已启动的事也瞬间引来一片好评,对于爱吃“野味”的人只想说:可别啥都吃了吧!
一、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工作已启动!
1.情况
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经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拟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
2.举措
进一步健全野生动物方面的法律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加强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的源头控制。
二、现行野生保护法还存在什么问题?
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说:一是相关配套规定没有及时出台、完善,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具体办法、目录、标准、技术规程等尚未及时出台和完善。
二是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不够,对一些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市场没有坚决取缔、关闭,甚至在很多地方,野味市场泛滥,相关产业规模很大,构成公共卫生安全的重大隐患。
三是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且采用国际通行的名录保护办法。
三、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有什么处罚?
1.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8倍以下的罚款;
②没有猎获物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2.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植5倍以下的罚款;
②没有猎获物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3.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按照相当于恢复原状所需费用3倍以下的标准执行。
不管是捕杀还是食用野生动物都是非法的,所以一定要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