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赣财建农[2015])10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赣财建[2009]56号)、《关于做好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赣财建[2006]52号)精神,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5年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通知(赣财建【2015】70号文件精神, 2015年粮食直补标准继续按11.8元/亩、农资综合补贴标准56元/亩。
6月22日之前,乡(镇)财政所、垦殖场,渔种场,水稻良种场,畜牧良种场,七溪岭林场核定每个农户(含农场,下同)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金额,并在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布,村民确认后,通过“一卡通”发放系统将补贴发放数据提交农村信用社,再由农村信用社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一卡通”存折。
6月30日以前,乡(镇)财政所、垦殖场,渔种场,水稻良种场,畜牧良种场,七溪岭林场人员会同乡村干部将补贴通知书发放给农户,农民个人或委托他人签收。
永新县财政局
二○一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