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等部门3日启动“法拍贷”业务,今后买受人可通过银行贷款购买“法拍房”。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青岛“法拍房”只能通过全款付款方式购买。青岛中院联合多部门创新推出“法拍贷”业务后,凡是通过人民法院公开拍卖购买“法拍房”的买受人,只要符合条件,均可通过向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筹集资金参与法院不动产(包括住宅和商用房)司法拍卖。
据了解,商业银行将提前为竞买人进行贷款业务预审批,在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发放个人购房贷款。法院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开展“法拍贷”相关服务。对于可贷款的拍卖标的物,法院在挂拍时标注“可贷款”标识,拍卖公告中会留有贷款咨询电话。开拍前,竞买人通过贷款咨询电话,联系服务商进行“法拍房”贷款审批。
据介绍,“法拍贷”业务将有效解决竞买人融资难题,缓解买受人的资金压力,减少因房屋总价过高、竞买人一次性付款筹集资金困难而引起的流拍问题,提高涉诉房产的司法处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