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住建局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成都公租房租赁补贴做出了新规定。那申请条件是什么?标准是多少?怎么发放?
一、申请成都公租房补贴条件是什么?
1.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
2.单身无房职工或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3.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
其中,对于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申请人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含租住公房)、无房产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3.本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4.与成都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申请人为非成都市户籍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为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须在与该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相符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其中非成都市户籍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
二、成都公租房补贴标准是多少?
1.成都市户籍居民
(1)年收入4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2.5万元至3万元(含3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60%执行。
(2)年收入5万元至7万元(含7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万元至3.5万元(含3.5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执行。
(3)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40%执行。
户籍居民租赁补贴面积1人户30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70平方米。
2.行业从业人员
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执行。按个人发放租赁补贴,补贴面积为30平方米。
三、成都公租房补贴怎么发放?
1.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
按个人发放租赁补贴,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申请。租赁补贴发放前,用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对申请人的从业情况进行确认,各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社保和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复查。租赁补贴发放起始时间从取得保障资格的次月起计算,每3个月发放1次。
2.其他
每三个月发一次骗取资格的5年内不再受理申请。而且租赁补贴发放协议复核合格后的次月,成都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租赁补贴委托银行直接划入已租房居住的申请人个人资金账户,租赁补贴每3个月发一次。
附:成都公租房申请材料和流程
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
租赁补贴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材料
1.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下申请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或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请方式
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按个人发放租赁补贴,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申请。
1.现场申请。由用工单位持申请材料统一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在线申请。由用工单位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
三、审核流程
(一)用工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社保、收入、学历、职称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复核。待复核通过后,由用工单位持上述申请材料统一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申请对象基本情况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网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
(二)公示期满后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核验,对公有住房承租、自有产权房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社保、居住证及积分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保障资格并通知申请对象,资格有效期为1年;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向申请对象出具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书面通知。
(四)取得保障资格后,由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用工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
成都市租赁补贴计发标准
序号 | 区(市)县 | 计发标准(元/平方米•月) |
1 | 成都天府新区 | 27 |
2 | 成都高新区 | 38 |
3 | 锦江区 | 39 |
4 | 青羊区 | 35 |
5 | 金牛区 | 31 |
6 | 武侯区 | 37 |
7 | 成华区 | 32 |
8 | 龙泉驿区 | 22 |
9 | 青白江区 | 15 |
10 | 新都区 | 20 |
11 | 温江区 | 22 |
12 | 双流区 | 24 |
13 | 郫都区 | 22 |
14 | 简阳市 | 17 |
15 | 都江堰市 | 16 |
16 | 彭州市 | 14 |
17 | 邛崃市 | 14 |
18 | 崇州市 | 17 |
19 | 金堂县 | 14 |
20 | 新津县 | 16 |
21 | 大邑县 | 14 |
22 | 蒲江县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