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保障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并接受社会监督,住房城乡建设部与财政部、人民银行今日联合公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报告》全面披露了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机构概况
全国设区城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设立342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另有未纳入设区城市统一管理的省直、企业和区县分中心208个,从业人员3.66万人。我部和各省、自治区住建厅均设立了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监管人员134人。
二是业务运行情况
(1)缴存
全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06.50万个,实缴职工11877.39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4.05%和9.19%。净增实缴单位25.44万个,净增实缴职工999.53万人。全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2956.87亿元,比上年增长12.41%。年末缴存总额74852.68亿元,扣除提取后的缴存余额37046.8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20.88%和16.97%。
(2)提取
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7581.96亿元,占全年缴存额的58.52%;比上年增长13.99%。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5714.52亿元,非住房消费类提取(离休、退休、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提取)1867.44亿元,分别占75.37%、24.63%。
截至2014年底,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37806.26亿元,占缴存总额的50.51%。
(3)贷款
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2.51万笔、6593.02亿元,分别比上年减少13.14%、14.18%;全年收回个人住房贷款2786.90亿元,比上年增长12.16%;全年个人住房贷款新增余额3806.12亿元,市场占有率(全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增余额占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增余额总和的比例)为19.22%。
截至2014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85.85万笔、42245.3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1.32%、18.4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5521.94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68.89%,比上年末增加0.33个百分点。
(4)国债
年末国债余额48.86亿元,比上年末减少60.37亿元。
三是业务收支情况
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496.73亿元,比上年增长19.51%。
其中,委托存款利息收入404.96亿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081.92亿元,国债利息收入6.08亿元,其他收入3.77亿元。业务支出819.71亿元,比上年增长14.56%。其中,支付缴存职工利息751.84亿元,归集手续费20.03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2.98亿元,其他支出4.86亿元。实现增值收益677.02亿元,比上年增长26.09%。
四是增值收益分配情况
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154.7亿元,提取管理费用87.21亿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32.15亿元,待分配增值收益2.96亿元。实际支出管理费用70.98亿元;其中,人员经费29.13亿元,公用经费11.09亿元,专项经费30.76亿元。
五是资产风险情况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16亿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总额7.24亿元,两项合计10.4亿元,占缴存余额的0.28 。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风险准备金余额920.48亿元。今年前5个月,又收回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89亿元。
目前,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为4.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