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泉州市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日前印发实施。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因地制宜,采用符合实际的调查方法,组织开展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争取在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本辖区范围内的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并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实施方案强调,各县(市、区)要加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国土部门牵头、住建部门参与、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充分发挥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在权属调查和纠纷调处工作中的作用;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及组织协调村组有关人员参加权属界线调查的现场指界、确认;各村组负责收集本村各农户人口信息,提供各户宅基地情况,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地籍调查。
实施方案确定,建立工作进度报告制度,量化农村和房屋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指标,各县(市、区)要按照要求填写进度报表,上报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12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地籍和房屋调查的行政村比例不低于10%。要切实保障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经费,同时要制定奖惩激励措施,对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村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度缓慢的乡镇、村,扣减相应的配套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