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建立项目信息报送机制,组织20人进村入户将政策宣传到位,通过现场走访征求农民群众意见,接受农民群众及社会监督。
二是加强资金保障。连续两年将小农水县级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每年配套小农水县级资金1100万元,按照建设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2122万元,有效推动小农水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区小农水资金管理办法和拨付程序相关要求规范操作流程,实行县级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