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社会民生

2020年北京市医保政策:缴费标准是多少?报销比例是多少?

2019年11月11日 13:42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点击量:0

2019年11月6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京医保发〔2019〕25号),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相关政策有调整。那么,2020年北京市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0年北京市医保政策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京医保发〔2019〕25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教委,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确保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2020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城乡老年人和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0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520元。

二、2020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调整为: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4180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1860元,区级财政补助232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610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575元,区级财政补助103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2150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845元,区级财政补助1305元。

三、2020年1月1日起,本市城乡居民在各区医院、区中医院等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78%。

四、2020年1月1日起,本市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实行首诊制度。首诊定点医疗机构为本人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各区区属(由区、镇政府主办的)定点医疗机构。未经首诊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其它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发生的门诊(急诊除外)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员凭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证明,转往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首诊转诊有效时间为180天。

五、其它政策仍按《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11月6日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