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发展建设用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1〕141号)确定的全省征地区片价标准进行了修订,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9日
河北省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征地区片价,平均每亩35851元。2012年调整后的征地区片价,平均每亩4.4万元,最高价在石家庄市主城区,每亩37万元;最低价在张家口市尚义县,每亩2.3万元。
此次调整后,石家庄征地区片价平均价提高到90468元/亩,主城区平均价是301105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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