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说到了要稳定生猪生产,强化政策的保障,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发挥市场作用
《意见》中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囚禁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失常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保障猪肉的基本自给为目标,当前恢复生产,保障供给,着眼于长远的转变方式促转型,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政策的扶持,加强科技支撑,推动构建生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布局合理、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更好满足居民猪肉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鼓励地方加大生猪生产扶持
《意见》中指出,目前要稳定生猪生产,鼓励地方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加大生猪生产扶持的力度,规范禁养区的划分和管理,保障市场种猪、仔猪和生猪产品的调运,加强非洲猪瘟的防治和控制,加强生猪生产和销售的检测,完善市场的调控机制。
需要加快构建现代化养殖体系,打理的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能够积极带动中小型养猪场的发展,推动生猪生产科技的进步。加快养殖废弃物资源的利用,加大对生猪主产区支持力度。要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提升动物疫病的防控能力,强化疫病检测和动物检疫,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健全现代生猪流通体系,加快屠宰行业提挡升级,变革传统生猪调运方式,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政策保障
《意见》中指出,需要强化政策措施的保障。要加大金融政策的支持,完善生猪的政策性保险,适当的提高保险的额度,扩大保险的规模。并且和病猪、死猪无害化处理联动,鼓励地方继续开展并且扩大生猪价格保险的试点。创新金融信贷产品,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
保障生猪的养殖用地,完善设施和农用地政策,合理的增加附属设施的用地规模,取消15亩的上限,充分保障废弃物品的处理等设施用地的需要。
强化法制的保障,加快修订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研究修订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生猪产业法律制度体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生猪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稳定生猪生产
《意见》中指出,各个省、区、市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稳定生猪的生产,保障市场猪肉供应的工作负责,主要的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个地区、各个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合作没加大工作的力度,抓好工作并且落实。要在年底之前,将贯彻落实的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