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燕赵都市网
被污染的土地,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禁止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以防止污染场地不当开发利用造成污染事件。这是日前我省印发的《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的要求。其中提出,“十二五”期间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的重点任务是:土壤污染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等等。
加密监测粮蔬土质
按照《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我省将通过进一步加强调查、监测、评估和监督,强化土壤污染环境监管。特别是在全省范围内土壤污染调查的基础上,对粮食、蔬菜基地等重要敏感区和浓度高值区进行加密监测、跟踪监测,对土壤污染进行环境风险评价。
我省将开展土壤环境功能区划,明确土壤分区控制、利用和保护对策。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环境状况,提出不适合特定农产品生产的区域。加强全省土壤环境监测,建立省级土壤环境质量基本资料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动态更新。
土壤污染严重区域将实施居民搬迁
《规划》明确,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防止污染场地不当开发利用造成污染事件。“十二五”期间,我省将按国家要求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和环境现场评估制度,建立土地使用土壤环境质量评估与样品备案制度,初步构建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对于土壤污染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区域,实施居民搬迁,防止污染扩散。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针对污水灌区农田、大中城市周边、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治污设施周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等典型区域,以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等污染场地修复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作。
按《规划》,各地要针对城区污染场地优先修复清单,制定修复计划,形成城区污染场地修复机制。对于土壤污染严重不适宜种植养殖的土地,依法调整土地用途,提高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
(记者: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