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中共宁波市委就巡视整改情况进行通报。2015年1-4月查办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腐败案件5件,查处处级以上干部4人。案件主要涉及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领域。
据通报,2014年10月20日至12月19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宁波市本级进行了巡视。2015年3月18日,省委巡视组和省委巡视办分别向宁波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传达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
中共宁波市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常委会议专题讨论确定了《中共宁波市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九大整改行动方案》,市委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集中开展九大整改行动,并成立整改工作推进小组,由刘奇同志负总责,相关市领导分别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逐项研究部署,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通报指出,经过2个月的整改,已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2015年1—4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578件,同比上升84.1%。通过调查核实,为227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立案447件,同比上升28.4%,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案件16件,同比上升60%;结案248件,同比上升19.8%,处分247人,同比上升19.3%,其中县处级干部14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58万元。
用刚性制度管住“一把手”的用权行为
针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问题,宁波进一步加大了对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领域腐败案件查办力度。
针对洪嘉祥等案件中暴露出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出让、干预招投标等问题,严格落实“五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用刚性制度管住“一把手”的用权行为。
强化案件线索排摸分析,重点分析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领域案件线索,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1—4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腐败案件5件,查处党员领导干部9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4人、乡科级以上4人。特别是查处了市发改委原重点招投标办公室主任汪多根、北仑区滨江新城指挥部副总指挥徐孟杰、北仑区新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赵明雪、北仑区水利局副局长史晨明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
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关于领导干部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问题,宁波制定了防止领导干部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十个严禁”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规定》,明确提出严格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十种具体行为”,建立领导干部法定职责外干预工程建设领域的具体个案行为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对全市贯彻执行《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审计,重点检查公积金、医保社保资金等专项基金存放情况,同步检查其他公款存放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现象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纠正“以权经商”、“以权吸储”等利益输送现象。制定出台《宁波市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以严格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行为。
此外,明确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将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公款存放与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的入职、晋升、薪酬、奖励、提成、业务费等利益挂钩,参加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公款存放招投标,或者作为集体决策备选金融机构的,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应主动回避。领导干部应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金融机构的从业、任职情况,所在单位和直接分管单位在该金融机构的公款存放情况,作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内容,并在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中作出说明。
加大对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依法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谋取个人私利的腐败案件。1—4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公安局共受理涉农涉地等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564件,已办结446件,转立案29件,实施诫勉谈话1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挽回经济损失449.34万元。
“四风”问题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进一步细化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私设“小金库”、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建设楼堂馆所、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违反工作纪律等各类“四风”问题案件的处理标准,制定了《宁波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领导责任等各类责任对象的责任追究作了明确规定。
对市水利局组织人事处处长蔡国民违反工作纪律并违规接受高消费娱乐,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的处分。
对慈溪市人力社保局副科(局)级干部徐张根给予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对余姚市陆埠镇违规发放“拆迁奖”的问题,督促陆埠镇党委政府整改纠正,全部收回违规发放的奖金,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最终调查结果予以严肃处理。
对鄞州区人力社保局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的问题,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责令该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退回以工会活动名义发放的各类奖金奖品。
对违规接受宴请的北仑区新碶街道农办工作人员胡满轩,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的象山县地税局纳税评估分局干部梁浩、俞卫敏、马炳兆等3人,分别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
对其他违反“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1—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专项行动158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典型案件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