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农业部近日发布意见,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从2015年起,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这是我国2004年以来实施的大力度的农业补贴制度调整。据统计,2015年我国上述三项补贴规模达到1415亿元。
意见明确,补贴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2015年,财政部、农业部将选择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5个省,并由省里选择一部分县市,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同时,补贴资金要与耕地面积或播种面积挂钩,并严格掌握补贴政策界限。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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