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开始国家就开始严查虚假贫困户,现在农村有很多家庭都被取消贫困户的资格。近两年,农村贫困户的认定标准也是越来越严。那么,2019人均年收入多少算贫困?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什么是贫困?
贫困,指在经济或精神上的贫乏窘困,称之为贫困,是一种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贫乏的现象,贫困是一种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综合现象。
二、2019人均年收入多少算贫困?认定新标准是怎样的?
据了解,2019年开始纯收入低于贫困标准3747元/年是农村贫困户评选的先决条件。人均年收入计算方法如下:
农村贫困户家庭年纯收入=总收入(包括现金形态和实物形态折算款)-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外部亲友支出;
总收入=家庭现金收入+实物折算款;
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年纯收入÷家庭常住人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民,可优先评为贫困户
1、未成年的孤儿;
2、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4、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5、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6、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贫困户
1、家庭成员中有现任村干部的农户;
2、因赌博、吸毒、好逸恶劳等原因致贫的农户;
3、在县城或乡镇有店面等从事营业性活动的农户;
4、有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的农户;
5、有工程机械设备或其它从事经营活动机动车辆的农户;
6、有担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教师、退休人员等国家公职人员的农户(因重大疾病、重大灾难致贫的除外);
7、有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一旦被定性为贫困户家庭,可以享受到国家给予的补助,包括每个月固定的人均补贴,以及医疗补助金、教育补助(大学教育补助每年有4000元),此外,若是特重贫困家庭,获得的补助会更加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