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晨报
记者从内蒙古农牧业厅获悉,在今后一段时期,我区在稳定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将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快推进土地、草牧场有序、规范流转。
2011年,我区努力克服了自然灾害对农牧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农牧业经济和草原保护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农牧业生产再获丰收,粮食产量达到477.5亿斤,再创历史新高,牲畜头数连续7年稳定在1亿头只以上,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全面启动,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土地、草牧场的有序、规范流转是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是调整和解放农村牧区生产力的必然选择。
今后,我区将全面落实土地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搭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健全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建立流转矛盾调处机制。通过土地、草牧场流转实现土地向具有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的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农牧业企业等经营主体集聚,积极推进规模化生产。
(记者:王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