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令中外震惊的消息,似乎在人们的预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下面,我们从国家发改委的文字表述之中来进行解读。
我国自2004年开始在粮食主产区实行重要粮食品种的最低收购价政策,从2006年正式明确小麦的最低收购价,当年小麦的最低收购价,白小麦、红小麦、混合小麦每50公斤(三等)分别为72元、69元、69元。随后,每年逐年提高小麦的最低收购价。到2012年,国家不再区分白小麦、红小麦、混合小麦,将所有小麦统称为小麦,作为一个品种作价。201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为118元,比2006年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分别提高63.9%、71%。
从2006年到2014年的提价表述中,代表国家的国家发改委基本是这样:"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年最低收购价水平"。
而唯一的、不同以往的表述是2015年,国家发改委公布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5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比较效益、国际市场价格和粮食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保持2014年水平不变"。
从11年小麦最低收购价制定情况看,应该说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最具科学性。
投入的生产成本能否收回,是生产者首要考虑的最基本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回投资是再生产得意继续进行的基本条件。如果粮食生产者投入的生产成本不能如期收回,对于实力并不雄厚的种粮农民来讲,来年的生产必将难以为继。国家在制定小麦最低收购价时,充分考虑了粮食生产成本,体现了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指导粮食生产的具体行动。
价值规律的基本法则是市场价格围绕价值波动。但是,在越来越规范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价格往往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波动,这也是价值规律作用的具体体现。我国小麦生产近年来有了长足的进步,这几年来由于年年丰收,加上最低收购价高于市场价,形成"政策市",大量的商品小麦进入最低价收购范围,政策性小麦库存居高不下。小麦最低收购价的主要目的,是起到"托市"的作用,以最低收购价的"风向标",托起小麦市场价格,而不是垄断小麦收购市场。如果再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势必延续"政策市"格局,不利于调整供求关系。
作为农作物生产的一个品种,小麦生产的效益要与种植其它农作物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只有比价基本合理,农民才能有种植小麦的积极性。随着科学技术在小麦生产中的广泛运用,我国主产区的小麦生产基本实现了全程机械化作业,劳动强度大为降低,劳动生产率极大地提高,农民的收入逐渐增加。据占我国小麦总产量四分之一的河南省调查,2014年该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对40个县(市、区)120个乡(镇)600个农户的小麦生产成本调查结果显示:今年农户小麦生产喜获丰收,生产成本与去年基本持平,在国家继续提高小麦最低保护收购价的基础上,种植每亩小麦的收益是431.1元,比去年增加67.8元,增18.7%,为近五年来增收幅度最高的一年。种植小麦的亩收益呈两位数增长,2015年继续保持这个水平是可行的。
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我国已经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受国际市场价格影响日益加深。在制定国内重要粮食商品的价格时候,不能不考虑国际市场的粮价。世界上最大的粮食出口国美国出口到中国的小麦(2号软红冬小麦)到岸后完税价格,在今年5月8日每吨达到2558元后,一直下降。到10月16日为1939元。如果我国小麦最低收购价定价过高,势必造成大量的进口小麦涌进国内市场。
小麦从种植到消费者手中,加工是必经环节。历经十年的小麦最低收购价逐年提价,导致我国"麦强面弱"的格局持续演绎。国内大量的面粉加工企业虽然苦苦支撑,但仍然度日如年。小型面粉加工企业纷纷倒闭,大中型面粉加工企业加工利润微薄,甚至处于亏损边缘。在此情况下,已经控制我国食用油加工企业的国际大粮商乘机以雄厚的实力,不惜牺牲暂时的利益进军我国小麦价格行业。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如果我国小麦最低收购价硬性持续提高,面粉加工业必将重蹈油脂加工业的覆辙。在我国已经失去食用油定价权之后,小麦及面粉的定价权将落入国际粮商之手。
国家在综合考虑以上五大因素的基础上,决定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保持2014年不变是非常明智之举,是理性的决策,如此将会为我国小麦生产、加工、库存、流通创造良好的环境,也达到了小麦制定最低收购价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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