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三垛镇春生村村民翁连安遇到了一个问题:二轮土地承包时,他家的承包地为4.78亩,现在确权发现实际面积有5.9亩。他担心确权后多出来的土地会被收走。类似老翁家的情况,在全市不在少数。如何既不违反相关规定,又要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同时还要让农民认可?日前,记者从市委农工办找到了答案:多出来的土地仍由原承包人承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土地二轮承包距今已有18年,很多地方当初测量耕地面积时是粗线条“毛估估”,加上一些地方耕地的地形地貌发生了变化,结果在此次确权过程中发现实际测得的土地面积比二轮承包登记的面积多出来了。如何处理这些多出来的土地,成了确权工作的“考题”。市委农工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二轮土地承包时,村里一般都是拉着皮尺量的,大差不差就行了。有的村还把承包地分为几等发包给农户,高产田和低产田搭配,低产田又往往打八折计算面积。这次确权,用的是数字化的影像图,精确度很高,地块东南西北“四至”都精确到寸厘,原来“打折”的土地面积就全部显示出来了,结果就出现了实际承包地面积多于登记确权面积的情况。
那么,如何处理这些多出来的土地?我市在充分调查摸底、把握确权政策、征求农民意见的基础上创新提出:多出来的土地仍然由原承包人承包,如果承包人是种粮的,国家发放的种粮补贴、良种补贴等,还是按照二轮承包时确定的面积计算。在这次确权颁证时,在证书上注明二轮承包时的面积和这次确权时测得的面积。我市的这一创新做法得到了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得到了农民的普遍认可,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利益。
据了解,目前除个别乡镇少数村组因土地征用、土地规模流转暂缓确权登记发证外,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工作已全部结束。确权发证工作涉及154个行政村、3494个村民小组、132872个农户,发证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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