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上海垃圾分类工作走入依法推进、依法实施的新阶段。居住在上海的朋友开始慌了,个人扔错垃圾是要罚款的,那么个人扔错罚款多少呢?为大家整理2019上海垃圾分类对个人处罚标准如下:
一、上海个人扔错垃圾罚款多少?
《条例》规定对个人未按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制定处罚裁量基准的时候,进一步细分为两类,如个人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投,首次违法的,处罚基准是50元以上100元以下,如果第二次及以上又发生违法行为的,处罚基准是100元以上至200元以下,如果个人将有害垃圾与其他的生活垃圾混投,因为后果比较严重,相应的处罚基准就上调,规定首次和再次违法分别处以50-150元、150-200元罚款,以体现过罚相当的原则。
另外,《条例》中还专门提出“促进源头减量”。其中明确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为了确保《条例》施行,上海已建立“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不处置”的双向监督机制,基本建成覆盖分类运输、分类中转至末端处置的全程信息化监管平台。联合城管执法部门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混装混运”行为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5000元以5万元以下罚款;混装混运、混合处置情节严重,且屡罚不改的,还将吊销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许可证。对生活垃圾需在小区内驳运的,管理责任人未落实分类驳运且拒不改正的,将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生活垃圾末端处置企业,未落实分类处理且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吊销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