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获取主要有出让、划拨和转让三种方式,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具体是什么意思呢?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又是什么?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权力者依法或依约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所以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转给他人的,具体的方式有出让、划拨和转让三种。
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一种较为完整的物权,指的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再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使用年限为法律规定的一次签约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一般居住用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50年。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挂牌、拍卖以及招标等:
1、挂牌
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出让人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
2、拍卖
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
3、招标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是什么?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2、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4、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只有使用权,所以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的规定使用土地,不能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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