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近日确定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步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上涨水平为2018年全体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5%左右,超过142万退休人员将享受这一政策红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2019年自治区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为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调整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1至6月调整额予以补发。
据介绍,此次调整预计全区共有102.65万企业退休人员、40.03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惠及142.68万退休人员。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调研员孙战学介绍,此次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的调整办法,全区各类退休人员定额调整标准一致,月人均增加55元;再根据退休人员不同特点,考虑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并向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四类人员予以政策倾斜,累计增发养老金。
此次调整是新疆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4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