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指可供开发利用和建设而尚未开发利用和建设的一切土地,主要包括宜农、宜林和宜牧荒地等。那么,什么叫农村开荒地?有何补偿?
一、什么叫农村开荒地?
在农村进行荒地开垦,就是农村开荒地。
城市土地资源紧张,农村却有许多土地成为了荒地,为了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国家出台了开荒地的相关政策,鼓励人们去开垦荒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由此可见,荒地是农村较丰富的土地资源。
二、农村开荒地有何补偿?
农民开荒地的开荒形式也分为两类:一类是农民擅自开荒,第二类是农民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之类进行开荒。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在保护耕地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来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也就是国家会保护农民在政策范围内开荒的土地权益。
2.虽然在《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民自己开荒的土地也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但《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但该“足额”标准并不是市场价值的“全额”补偿,因为农村土地不是完全市场化的,其真实的市场价值无法有效计算。所谓“足额”是指土地的成本价值,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
4.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而农村土地一旦开发为商业用地,其市场价值可能远远高于作为耕地使用时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目前对于农村开荒地的具体补偿金额,还没有完全统一的标准,每个地方上执行也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