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出让,但是期限也是有规定的,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由谁规定呢?具体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是多久?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一种比较完整的物权。
土地按照所有权分类,可分为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而使用权出让指的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再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主要有协议、招标、拍卖等,不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与用地者之间的一种资源分配关系,是不适用一般民事合同的原则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必须服从国家主权,国家保留对出让土地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和为公共利益征用出让土地的权力等主权范围内的全部权力。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由谁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需要以土地使用年限为基准,土地使用年限指的是合法取得的土地享有的使用年限,一般从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算起。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家行政法规规定。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具体期限是多久?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上述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最高期限,实际的期限还是要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如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的使用期限到期,那么可以申请续期,如果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没有通过的,国家就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