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包括连缴6个月就能申请贷款,二套房也可申请贷款等。同时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并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以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巧用公积金六大攻略
第一、用足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是国家支持的一项贷款优惠政策,只要符合贷款条件,应尽可能用足公积金贷款额度。从投资理财角度讲,贷款购房应该最大限度地使用公积金贷款。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贷款人应关注所在地相关政策的变动。
第二、用足公积金使用年限。因为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所以在组合贷款中,要合理的设定较长的公积金贷款年限和较短的商业性贷款年限。假如夫妻年龄相差不多,可由丈夫做贷款人,申请到的贷款时间更长;假如夫妻年龄相差较大,让年龄较小的一方做贷款人,可申请到期限更长的公积金贷款。
第三、合理确定公积金贷款顺序。对于购买首套房来说,应该遵循先公积金贷款后商贷的顺序,可充分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利率政策。对于想购买两套房的投资者来说,应先用商贷购买首套房,再用公积金贷款房,节省利息支出。
第四、合理确定还款额度。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极为灵活,借款人只要每月的还款额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就可以随意确定还款数额,但是还款人需合理确定还款额度,以避免最后一次还款压力过大。
第五、一次性冲抵最省利率。对于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且贷款初期现金支出压力不大的购房者,可以选择用公积金账户上的全部余额来冲抵贷款本金。这样利息的还款额度会呈现递减趋势,可以帮购房者省去一笔可观的费用。
第六、变通使用公积金。公积金除了贷款外,还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房等。公积金的利息相对低,如果不提取,就只能等退休时才能领,所以应尽量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新房为例)
1、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由银行进行受理、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中心审查。
2、中心进行审查和审批,同意贷款的,担保公司对其进行审查,办理担保手续,缴纳担保费。
3、借款人返回银行窗口签订借款合同,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
4、等待银行通知领取借款合同、放款凭证并按合同约定开始还款。
公积金贷款的常见误区
误区一:公积金账户余额做购房首付
很多人都认为既然公积金是职工购房福利政策那么理所当然的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其实不然,因为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误区二: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
子女不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贷款买房,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是不能够互相使用的。在住房公积金购房申贷问题上,则视为两户人,子女和父母之间是单独分开的,即两个家庭。
误区三:装修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仅用于职工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装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因此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行的。
误区四:公积金贷款额超出上限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存在很大区别,即不能单纯的依据房产评估值来计算贷款额,需要根据借款人收入、缴存额和缴存比例来计算,且不能超出公积金贷款最高上限。
误区五: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购房者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