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日报
12月9日,高阳县硕丰农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满常在市郊大马坊乡转了一天,对新近看中的一块“春白地”反复摸底勘察。他说:“包地”不可儿戏,自己有切肤之痛。
李满常是“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其公司是我市棉花生产的龙头,拥有两家大型轧花厂,在全国产棉区有18个实验网点、13个种植示范基地。
今年初,公司通过熟人介绍,在雄县连片包了1800亩地(涉及250多户、每亩年租550元),不知其中曾经流转过的500亩施过“控制植株生长”的农药,残留造成绝收,公司直接损失近80万元。
到今年11月中旬,我市土地流转总面积达113.8万亩,占全市家庭承包地10.2%,并呈流转主体多元化、地域扩大化、形式多样化的发展态势。
得知李满常的遭遇,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专家和农村基层干部。受访者多认为,此事折射出土地流转的共性问题。
我市一项调研指出:搞“口头流转”、“草签”合同是埋下纠纷的祸根。
在一个推行土地流转较成功的村,记者发现一摞“合同”签字笔迹一致,村干部承认“是统一签的”。
张长春长期关注农村土地问题。他逐条剖析“合同”后认为,“承包受挫”表面看是残留农药导致作物生长受到抑制进而造成损失,细究合同,承包期限、承包费、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等约定均有致命缺陷。他举例:合同所列甲方为“村民及代表”,签字处却成了“村及代表”,可见草率。并强调,“合同”应当及时在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备案,没有监督易生后患。
记者查阅外地相关资料,所反映的问题不尽相同,但“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制约健康发展”多被置于首位。
基层反映,农户怕“地租行情再涨”吃亏,不愿签合同或希望“一年一签”。博野县大营村党支部书记杨国永说,这样看似把握主动,但难免形成掠夺性生产,更谈不到对耕地的投入。
据悉,国家对“批准生产的化肥、农药”施用尚无约束规定。
张长春建议:土地流转合同最好加入“甲方须告知此前农药和化肥施用详实信息,并对等约束乙方”的条款。
(记者:王大山 党红英 梁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