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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的夫妻在离婚后能申请新的宅基地吗?

2019年05月09日 10:04来源:土流网点击量:0

宅基地是农村农户用来建房等的土地,一直是广受关注的热点,而关于宅基地的申请问题也是备受关注。那农村户口的夫妻在离婚后能申请新的宅基地吗?

农村户口的夫妻在离婚后能申请新的宅基地吗?

农村户口的夫妻在离婚后,能否申请新的宅基地,是要视情况而定的,如果是户口在村里,离婚时确实无房的,就可以向村里申请宅基地盖房的。不过在这里要注意几点:

1.申请户中个别成员不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提前安置房等政府优惠政策的,不得再申请。未享受过以上优惠政策的,由申请人负责提供从业单位出具的该成员是否享受过上述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并由当事人具结保证。

2.离婚前,夫妻之一名下已有住房或曾批准过宅基地的,离婚后二年内不得再申请新批宅基地。

3.离婚后还是农村户口,带着孩子不打算另嫁的女性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

4.离婚的女性在婚后,户口还留在娘家的,与父母还是一个户口,自然就是跟父母共享一块宅基地,所以是不能申请宅基地。又或者是离婚后再嫁的也是不能申请新的宅基地。

获得申请宅基地资格的离异人士(农村户口)怎么申请宅基地?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虽然现在女性权利得到了很大提高,但是在农村来说,离婚的妇女申请宅基地还是比较困难的,不知道以上的内容是否能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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