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通过摇号签约入住的家庭或职工,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那租赁满5年还让住吗?若要变更承租人怎么办?
一、公租房满5年还让住吗?
在2012年审议通过,并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有清楚说明: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一般是不超过5年。这里并没有使用确定等字眼,也就是说根据承租人的情况是可以适当的延长承租的年限的。
若是想要继续承租的话,需要:
1.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3.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在公租房租赁期满后,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租房;如果四拒不腾退的,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租房若要变更承租人怎么办?
若要变更承租人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满足条件后还需要带好以下的材料去办理好相关手续:
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3.承租人死亡的,需要提交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都要);
4.若户籍迁出原所在市的,只需要提交户籍注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过户申请书。
在以上条件满足和材料齐备的情况下,所有健在的有权承租人是必须一起去公证处的,在公证员面前要达成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协议书,只能由一个人承租,其他人必须放弃。
另外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此外,若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情况,只要经过公租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的同意,承租人之间是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以上就是土流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租房租赁的一些问题,希望能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