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花镇,隶属于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位于云南省腾冲市西南部,东接清水乡,西北与中和镇相连,东北临和顺镇,南端与德宏州梁河县曩宋阿昌族乡接壤。域内水系包括大盈江及坝派巨泉,大盈江为主要水系。荷花镇佤族清戏、傣戏、傣族织锦、武术、农民绘画等文化艺术沿袭至今,其中佤族清戏具有600多年的历史,被誉为“戏剧活化石”,2008年被列为国家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荷花是典型的农业乡,人民群众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可种植的作物主要有水稻、油菜、小麦、甘蔗、冬早蔬菜、包谷、柑桔、香蕉、菠萝、芒果、草莓、山药、豌豆、松林、杉木、阔叶林及皂荚、银杏、核桃、板栗等。2013年,荷花镇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7850元,增长25%。
荷花以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优势和丰富的民族文化内涵吸引着乡内外越来越多的游客。坝派出水洞情、水、山为一体,风景秀丽,清凉怡人,出水流量 4.5立方米/秒,四季水温水量稳定,排居腾冲地下泉之首,其水清澈如镜,内含多种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元素。羡多人鸟交融的“白鹭之家”,展现了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蓬莱之景。热水塘具有丰富的地热资源,最高水温98.7℃,天然热流量3.71千卡/秒,是治疗关节炎、皮肤病、沐浴的良好水源。除此之外,还有诱人的民族民间文化,如民间绘画(农民画)、佤族清戏、傣戏、花灯、武术、傣族织锦、刺绣、玉雕等民族民间艺术和傣族泼水节等五彩缤纷的民族民间节日。清戏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属全国珍稀剧种之一。
荷花,系汉语地名,引荷花池自然村名而得名。1978年,荷花公社辖10个大队。1979年,荷花公社由雨伞大队分出雨伞、甘蔗寨大队;民团大队分出民团、杏塘大队;羡多大队分出羡多、尖山大队;朗蒲大队分出朗蒲、汪李大队;三营大队分出三营、余家营大队;大寨大队分出大寨、三家村大队;清水大队分出清水、荆陈大队,共17个大队。1984年3月,体制改革,荷花公社分出荷花、清水两区,同时改称为荷花区公所:下辖10个小乡政府。1988年,撤区建乡,荷花区公所改称为荷花傣族佤族乡人民政府。2011年6月,荷花傣族佤族乡撤乡设镇。辖10个社区:明朗社区、雨伞社区、甘蔗寨社区、朗蒲社区、民团社区、汪李社区、杏塘社区、尖山社区、肖庄社区、羡多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