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沙乡,隶属上海市崇明区,位于崇明区东南部长江口。境内有横沙岛旅游度假区和上海天使海滩度假村等旅游景点。相继荣获“上海最美乡村”、“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全国文明乡镇”等称号。岛上百岁老人占总人口之比是联合国标准的4倍,为中国长寿之岛。
2013年全乡共实现税收6.48亿元,其中地方税3.93亿元,完成地方税比2012年增长10.2%;实现地方税1.95亿元,占全乡地方税49.61%;实现农村住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4800元,同比2012年增10.6%。
境内有横沙岛旅游度假区和上海天使海滩度假村等旅游景点,是“上海最美乡村”、“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全国文明乡镇”。
1949年,横沙区人民政府成立,下设4个小乡,辖48个村。
1958年,横沙人民公社成立,原村并成18个大队。
1984年人民公社建制撤销,恢复乡政府建制以来,横沙一直是宝山区(县)管辖下的行政建制乡。原公社下设的大队改称村。
2005年5月30日,横沙乡划归崇明县管辖。
截至2008年,全乡下辖兴胜村、兴隆村、增产村、红旗村、丰乐村、公平村、新春村、新联村、新永村、新北村、惠丰村、民生村、民星村、民东村、民建村、民永村、永发村、永胜村、富民村、江海村、东海村、东兴村、东浜村、海鸿村24个村委会和1个新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