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兴朝鲜族满族乡,隶属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位于勃利县西北部,政府驻地西吉兴村,距县城28公里;东临倭肯镇,那您大四站镇,西邻双河镇、永恒乡,北邻阎家镇、公心集乡。吉兴乡名源于驻地吉兴村名,吉兴村,以附近之吉兴河得名。
兴朝鲜族满族乡农业主产玉米、大豆、水稻,产亚麻、甜菜、黄烟。在县农合会的支持下,在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把发展生产作为工作的重点,率先在新农村建设试点的兴耕村进行烤烟集约化生产基地建设,这是该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举措。
原称草帽顶子,建于清代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清末归依兰府管辖。
中华民国成立以后,隶属依兰县。
1947年4月,划归新设置的双河县管辖。
1948年5月,撤销双河县,划归勃利县,设置吉兴区。
1951年2月,改为第五区。
1956年3月,撤区划乡,设置吉兴乡。
1958年9月,改称吉兴人民公社。
1984年3月,改为吉兴乡。
辖14个村:西吉兴村、东吉兴村、永乐村、和胜村、合心村、团山村、兴耕村、合庆村、长太村、三民村、心和村、富兴村、大阳村、厚春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