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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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受理:67962061
工伤(鉴定):C区21057922301
信访、咨询:C区21057922302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D区20157922304
来沪人员用(退)工:C区21457922306
人才服务:蒙山北路603号(近金山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上海市晨光进修学院)57922282
(一)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方面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研究制定本区公务员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定本区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落实本区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三)完善本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本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完善本区公务员考核制度,配合相关部门拟订政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承担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善本区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完善本区公务员交流制度,制定公务员调任、转任、挂职锻炼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本区公务员培训制度,制定公务员国(境)内外培训和实习的规划、计划,组织区级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四)负责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实施落实公务员奖惩工作,开展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及人员和集体。
(五)制定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实施办法,促进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本区人才引进的管理工作和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制定本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七)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八)统筹拟订本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和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推进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组织军队转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十二)统筹建立覆盖本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政策,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十三)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及服务设施范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审核管理,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五)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施芬芬(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工作、行政监察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邱辉忠(公务员局局长)
主管公务员局工作;分管考试录用科、奖惩监督科。
袁碧云(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主持纪委、工会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党务工作;分管组织、宣传、统战、妇女、共青团工作;协管人事工作、行政监察工作;联系纪检监察和群团组织口。
方浩(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政策法规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安全工作;协管考试录用科、奖惩监督科;联系政法口。
唐勇(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社会保障科、工伤福利科、医疗保险办公室、医疗保险事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征地养老服务所;协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城乡建设口、农口。
徐红强(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就业培训科、工资科、就业促进中心;联系综合经济口。
韩美珍(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人力资源开发科、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学会;联系科教文卫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做好局系统因公出国(境)人员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57922646
二、党委办
协助局党委综合协调、处理局党务工作;负责局党委会务、学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上级党组织,局党委会决定、决议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党委信息、文电、档案工作;负责协助党委做好局系统党的思想、组织、宣传、作风、统战、群团和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工资管理、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局系统考核、奖惩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局系统退休人员工作,局机关退休支部服务工作;负责党代表意见办理的协调、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57922660
三、政策法规科
负责以局名义发布施行的文件的合法性、公开性审核、备案、清理工作;负责局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工作,组织协调执法资质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受理、协调、办理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相关历史遗留问题;负责区社会稳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本区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局综合性政策问题、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57922642
四、就业培训科
贯彻执行上级促进就业创业、职业能力培训、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规划和政策,负责拟订本区相关规划和政策;负责本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联系、指导,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负责本区技能类社会民办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承担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57922677
五、社会保障科
贯彻执行上级社会保险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等;负责拟订本区社会保险规范性文件;负责被征地人员纳入社会保障的核定和指导服务、政策宣传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本区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57922674
六、工伤福利科
负责本区工伤预防和宣传工作;负责拟订本区工伤保险制度执行意见和操作流程;负责指导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参与疑难案件处理协调;负责工伤案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区企业贯彻执行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等企业职工福利政策的宣传指导工作;负责本区集体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本区企业非标准工时制的审批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企业薪酬调查和国企工资总额管理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57922640
七、劳动关系科
负责协调推动宣传、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本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承担区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劳动关系调研,协调劳动关系矛盾调处工作;负责本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本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负责本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本区企业裁员审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57922647
八、工资科
负责执行落实本区公务员工资、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补贴政策;负责落实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岗位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政策;负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政策,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政策;负责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有关政策,指导本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对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退休工作的指导、监督,组织开展相关政策业务培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57922663
九、考试录用科
负责本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负责公务员职务任免、交流、培训;负责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过渡;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57922666
十、奖惩监督科
负责本区公务员考核、奖惩、辞职、辞退工作和党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审核工作;完善本区公务员考核制度,配合相关部门拟定政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承担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57922672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本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组织实施本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本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任、人员交流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负责本区优秀人才的选拔、服务、考核工作;负责本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57922658
十二、人力资源开发科
负责本区人才资源的预测、规划和开发利用;负责拟定本区人才开发政策;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推荐工作;负责本区出国(境)年度培训项目计划编制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编制和管理,牵头开展本区人才统计工作;负责推进重点人才工作的贯彻落实,优化本区人才发展环境;负责协调开展人才工作项目与合作;承办本区人才(职业)中介机构的行政许可工作;牵头构建人才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市场发展;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57922667
十三、医疗保险办公室
负责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制度及其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保预算指标的分配;组织实施本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职工遵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初步处理建议;负责对医药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变更及移址的初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5796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