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141号1号楼
电话:86-21-58877988
邮编:200120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规划和管理;制定全区人才流动政策,培育、指导和管理区级人才市场;负责审核新区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才居住证、夫妻分居、照顾家庭困难事项;负责非公经济组织人才统计工作;负责人才服务全国工作;负责引进海外智力的综合管理;参与各类人才评选、表彰和专家政策制定工作;受理并处理规定范围内的人事争议及来信来访,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三支一扶”工作。
(三)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负责本区职业中介机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和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发展规划和管理;负责对在本区进行职业培训的社会办学机构的统筹规划、资格审核及管理;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报批和管理。
(四)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的宏观指导,工资外收入分配;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退休人员审批审核工作;工资年报编制;企业工资总额备案管理、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等。
(五)负责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指导和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事业单位领导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调配、考核等日常人事管理及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社会化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考试)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六)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培训工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管理和服务及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负责随调军人配偶就业、退役运动员、退伍士官等政策性安置工作。
(七)负责《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推行和实施;负责公务员的日常管理、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培训、信息统计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府奖励、表彰、机关绩效考核工作;依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负责参照公务员法单位和人员相关管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探索和推进本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负责贯彻落实本市有关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协调处理本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系;负责处理本区企业欠薪保障金的申报、资金划拨和追偿。负责对本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和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处理相关历史遗留问题。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负责本区城镇养老保险、征地养老人员管理和农村养老保险、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指导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负责辖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企业内设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实施医疗保险业务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徐雯:局长、党组书记
负责局党组和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新疆回沪支青专项办公室。
苏珏旻:副局长、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负责机关及基层党建、纪检监察、政风行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工青妇,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职务资格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非在编人员管理、退役运动员、退伍士官等政策性安置、人事争议仲裁等工作。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工资福利处)、行风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中心,协助分管组织人事处。
蔡敏: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公务员管理、军转干部转业安置和培训、随调军人配偶就业等政策性安置、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等工作。分管公务员管理处(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处)、医疗保险处、人才交流中心、医疗保险中心。
张涛: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促进就业、职业培训和技能开发、外地劳动力就业管理服务、社会保障、征地养老人员管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协助负责信访工作。分管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处、就业促进中心、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伤认定事务管理中心、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小洋山工作站,协助分管新疆回沪支青专项办公室。
李灿: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行政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改革等工作。分管劳动关系处(行政审批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一、办公室
机构领导:
主任:刘东旭
副主任:陈力
部门职责:
1、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局名义下发的文件,以及全局性会议、局工作总结、计划等综合材料;负责编发局工作简报和报送局政务信息,负责局课题研究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
2、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工作例会、专题会议和全区性人保工作会议的安排和准备工作,负责以局名义举办活动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局外事管理和中外宾接待工作;
3、负责局重要工作部署和局领导指示、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局职能相关的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政协委员提案、“走千听万”、街镇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办理工作,负责局职能相关的综合配套改革、妇儿工委、双拥等工作;
4、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局系统承办“12345”市民热线工作,负责局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局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制宣传教育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5、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做好文书处理、档案管理、综合统计、机要保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6、负责局系统计划财务、安全保卫、国有资产管理和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地址:浦东大道141号1号楼6楼
联系电话:58877988-1104
二、组织人事处(监察审计室)
机构领导:
处长:黄建军
部门职责:
1、负责局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一战线建设工作;
2、负责局系统基层组织建设与管理,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3、负责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做好局系统内部审计和整改监察,纪检监察等各项工作;
4、负责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任免、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和监督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出国政审等工作;
5、负责局系统的人员招录(或招聘)、人事调配、人员聘任等工作,做好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引进、军转干部和随调军属安置,局系统干部、人事信息的采集和维护等工作;
6、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7、负责局系统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管理;
8、负责局系统离退休干部和职工的管理、服务、待遇保障及其他有关工作;
9、负责局系统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协调工作,支持其依据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地址:浦东大道141号1号楼702室
联系电话:58877988-1119
三、公务员管理处(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处)
机构领导:
处长:瞿明初
副处长:文海涛
部门职责:
1、负责公务员管理、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培训、信息统计管理等工作;
2、依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负责参照公务员法单位和人员相关管理工作;
3、负责政府奖励、表彰、机关绩效考核工作;
4、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培训工作,随调军人配偶安置就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管理服务及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
5、负责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规划和管理;
6、负责区级人才市场管理、海外智力引进及人才管理服务工作;
7、各类人才评选、表彰和专家政策制定工作;
8、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三支一扶”工作;
9、负责规定范围内的人事争议及来信来访处理,人事争议仲裁管理。
联系地址:浦东大道141号1号楼505、506、507室
联系电话:58877988-1055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工资福利处)
机构领导:
处长:陆慧
副处长:姚惠敏
部门职责:
1、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录、流动、岗位设置和聘任等人事管理,事业单位人事信息库建设;
2、负责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3、负责退役运动员、退伍士官等政策性安置工作;
4、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的宏观指导,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作;
5、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退休人员审批审核工作,工资年报编制;
6、负责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社会化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考试)工作,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联系地址:浦东大道141号1号楼504、508室
联系电话:58876761
五、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处
机构领导:
处长:崔寒竹
副处长:杨益群、徐浙波
部门职责: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工作的规划和管理,新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和预警;
3、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
4、负责本区职业中介机构和家庭劳务介绍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等事宜的行政许可审批和管理工作;
5、负责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发展规划和管理,对在本区进行职业培训的社会办学机构进行统筹规划、资格审核及管理,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报批和管理;
6负责本区农民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
7、负责新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的审核和管理;
8、负责做好本区的城镇养老保险、征地养老人员管理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落实被征地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障;
9、负责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指导管理工作;
10、负责劳动工时的审批工作;
11、处理本区社会保障相关历史遗留问题。
联系地址:浦东大道141号1号楼401、402、403室
联系电话:58877988-1045
六、劳动关系处(行政审批处)
机构领导:
处长:陈大可
副处长:周清、王春江
部门职责:
1、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研究解决有关本区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探索和推进本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
2、负责贯彻落实本市有关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政策,协调处理本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涉及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负责企业工资总额备案管理,落实工资支付保障政策的执行;
4、负责劳务派遣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等相关事宜的行政许可审批和管理工作;
5、负责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核发内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已成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培训项目。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与注销。中外合作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外商投资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等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
6、负责对本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的业务指导工作。
联系地址:浦东大道141号1号楼501、502室
联系电话:58877988-1073
七、医疗保险处
机构领导:
处长:陈怡
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具体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定点规划、准入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
3、负责对本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结算的医保费用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对本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和管理;
4、负责本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遵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情况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各项医疗保险执法检查;
5、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负责对区集中统筹医疗补助资金使用进行管理;
6、负责本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计算机系统的建设、信息安全管理;
7、负责市、区二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调研和试点工作。
联系地址:张杨路3059号
联系电话:50353951
一、浦东新区劳动监察大队
(一)单位负责人:黄福明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劳动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来信、来访等各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接受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咨询;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5、承办市、区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交办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负责处理并予以回复;
6、组织实施全区性劳动保障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和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7、负责对街、镇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的业务指导及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的培训考核,证件管理工作;
8、制定本区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大队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大队考核制度,确保案件质量。规范大队劳动保障监察员的执法行为,抓好队伍建设、行风政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法制科
3、监察一科
4、监察二科
5、监察三科
6、监察四科
7、监察五科
(四)地址:浦建路1619号1号楼
(五)联系电话:58740005
二、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一)单位负责人:暂时空缺
(二)主要职能:
1、承办劳动人事争议受理、处理的日常工作;
2、根据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对仲裁员、兼职仲裁员、仲裁员助理、书记员实施日常管理,以及兼职仲裁员的选聘、培训与考核;
3、根据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保管、使用有关文书、档案、印鉴;
4、办理涉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劳动纠纷调解的来信来访;
5、负责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6、负责对街、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和管理;
(三)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2、立案调解庭
3、劳动人事争议审理庭
4、惠南派出庭
5、川沙派出庭
6、康桥派出庭
(四)地址:浦建路1619号1号楼
(五)联系电话:68812333-1151
三、浦东新区就业促进中心(浦东新区外地劳动力管理所)
(一)单位负责人:徐熳红
(二)主要职能:
1、创业政策的实施和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创业扶持资金的受理审核;
2、劳动力资源管理,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职业见习工作;
3、指导和管理区域内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4、劳动力信息管理系统维护;
5、认定和安置市、区就业困难人员,对特殊群体开展就业援助;对新区各村、居委就业援助员进行管理;
6、审核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和促进就业项目补贴,对新区失保基金使用进行审核和监督;
7、受理用人单位的国(境)外人员就业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各类就业证件的发放工作;
8、外劳力就业登记管理,居住证就业审核,对新区街镇外劳业务指导和管理;
9、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财务科
3、行风建设办公室
4、职介服务科
5、劳动力资源管理科
6、开业指导服务科
7、就业援助服务科
8、职业培训指导科
9、职业培训鉴定科
10、失业保险科
11、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管理科
12、外劳就业管理服务一科
13、外劳就业管理服务二科
14、云台路职介所
15、外高桥职介所
16、金桥职介所
17、三林职介所
18、川沙职介所
19、惠南职介所
20、康桥职介所
21、航头职介所
22、芦潮港职介所
23、临港分中心
(四)联系地址:浦东南路3995号
(五)联系电话:58740409
四、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浦东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浦东新区留学生服务中心、浦东新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一)单位负责人:王莺
(二)主要职能:
1、海外人才服务:为中央千人计划、上海千人计划、浦东百人计划专家到浦东创业、工作和生活提供服务,负责留学生创业资助、留学生住房补贴受理与资金发放、浦江人才计划B类(创业类)项目申报、海外人才居住证(B证)、外国专家证、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受理。
2、国内高层次人才服务:为国内高级专家和领军人才,以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到浦东创业、工作和生活提供服务;负责上海市领军人才和浦东新区自主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支持和指导在本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开展企业博士后项目研究工作,负责博士后分站申报、受理博士后资助资金申请。
3、基本公共服务:受理居住证积分、人才引进、居住证转常住户口、照顾人才家庭困难调沪的申请与咨询;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接转与咨询;受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请,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办理;提供大学生就业公益服务,举办大学生就业训练营及各类应届生专场招聘会。
4、负责人才政策宣传等工作。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财务科
3、信息技术部
4、公共服务受理部
5、公共服务审核部
6、张江分中心
7、康桥分中心
8、陆家嘴(金融)分中心
9、惠南分中心
10、川沙分中心
11、金高分中心
12、临港(航运)分中心
13、高层次人才服务部
(四)联系地址:浦东新区张杨路1996号(近苗圃路口)
(五)联系电话:58603333
五、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一)单位负责人:陈怡
(二)主要职能:
1、负责本市各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在本辖区内的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定点规划、资格初审;
3、负责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费安排、管理和监控以及对其申报结算的费用进行初审;
5、负责辖区内医保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市下拨医保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7、协助相关单位做好补充医疗保障工作;
8、组织实施本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管理区集中统筹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
9、负责各项医疗保险事务的经办服务工作: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清算、查询;医保卡、就医记录册的核发、更换、挂失处理以及办理职工就医关系转移;各类就医登记;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各类医保减负;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关系转移接续;日对帐管理;医保基金结算管理;
10、青海、遵义驻上海异地参保人员医疗费报销业务;
11、负责辖区内街道(镇)医保服务点的管理及专管员的业务指导和政策培训。
(三)内设机构:
1、综合管理科
2、业务管理科
3、监督审核科
4、基金结算科
5、社会服务科
6、补助医疗保障科
7、洪山路分中心
8、南汇分中心
(四)联系地址:张杨路3059号
(五)联系电话:50353961
六、浦东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浦东新区征地养老人员管理中心)
(一)单位负责人:杨珏菁
(二)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务,承办新区范围内城乡居保的具体工作,保险费的收缴和管理,养老金的发放,办理投保、转保、退保手续等。
2、负责新区被征地人员落实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各镇按照要求上报被征地人员落实保障的方案、确定人员、指导签订确认书,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等,确保相关政策、制度的推进和落实。
3、负责新区集中管理的征地养老人员日常的养老、医疗管理工作。按月发放生活费、报销医药费,做好镇保人员大重病医疗补助、征地养老纳保人员综合减负等帮困工作。
4、负责其他各类特殊人群的管理工作。
5、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财务科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科
4、征地人员安置管理科
5、医疗保障管理科
(四)联系地址:浦东南路3995号
(五)联系电话:68580730
七、浦东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中心(浦东新区退休干部管理所)
(一)单位负责人:戴恒
(二)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
2、负责全区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职能。
(三)内设机构:
1、工资福利管理科
2、退休干部管理科
(四)联系地址:浦建路1619号1号楼
(五)联系电话:58609768
八、浦东新区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财务信息中心)
(一)单位负责人:赵勇刚
(二)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街镇的社保卡受理点、社保卡补换卡受理点的社保卡、市民信箱等业务的管理、指导、服务、培训等工作;为市民提供社保卡和敬老卡的补换及咨询等后续服务;
2、负责局本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会计、财务管理、财务稽核、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局基本建设项目的具体操作;
3、负责局本部及局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筹划建设、局政务网及相关业务网络的维护;并配合局做好相关课题的调研工作。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社保卡业务科
3、财务、信息综合科
(四)联系地址:浦东南路3995号
(五)联系电话:50562038
九、浦东新区工伤认定事务管理中心(浦东新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一)单位负责人:唐同华
(二)主要职能:
1、负责受理浦东新区辖区内所有工伤认定案件的调查核实及取证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查明的事实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并拟写各类相关法律文书;在规定时效内依法送达工伤认定程序中所有相关法律文书;
2、负责受理辖区内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确认;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在规定时效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并依法送达;
3、负责辖区内工伤认定案件的行政复议答复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4、负责受理辖区内工伤康复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和上报;
5、负责工伤保险法规的宣传,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等工作。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工伤认定科
3、劳动能力鉴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