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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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编制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本区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制定本区近期和中长期促进就业规划、劳动力市场规划;组织建立、健全本区就业服务体系;综合管理外来人员在本区的就业工作。
(四)综合管理本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区域内相关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机构设立、专业(工种)开设的核准、指导服务、综合管理和质量监督等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劳动关系基本规则,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调整体系;协调、指导、规范劳动合同制度及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的相关管理办法;负责指导企业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六)综合管理企业工资工作,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指导企业的工资收入分配。
(七)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教育、处罚。
(八)负责管理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基金,依法监督、检查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就业促进基金的收缴与使用。
(九)负责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网络的规划和管理;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统计报告制度,发布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动态信息及有关预测报告。
(十)贯彻执行《公务员法》、《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及有关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人事人才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十一)负责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推行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指导本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
(十二)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工作和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十三)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以及继续教育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国外智力引进工作,指导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十四)综合管理人才引进、开发、培养和培训工作,开展人才资源的预测、分析、统计工作;制定人才培训和人才开发规划;综合管理人事系统信息工作。
(十五)负责本区人才资源的综合管理;负责审批本区人才中介机构的设置和依法管理本区人才中介机构和人才市场;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处理。
(十六)综合管理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指导协调本区处及处以下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本区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人员;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的人员任免手续;负责办理有关惩戒或申诉工作。
(十八)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九)负责辖区内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的组织实施。
(二十)负责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一)组织实施本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管理机关公务员集中管理的医疗补助资金。
(二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制科、监察科)
1、负责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起草工作。
2、负责局文秘工作,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承办督查、党务、财务、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3、负责联络接待、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会议组织、公文审核、对外宣传、信息上报等工作。
4、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全局法制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承办本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开展行政监察和执法监督。
6、组织协调劳动保障法规的宣传咨询,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
办公时间:周一~周五
地址:友谊支路79号三楼
邮编:201900
(二)社会事务管理科(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
1、负责受理、接待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的来信来访,指导、协调局各部门、单位信访处理工作。
2、负责办理原上海赴外地农村插队农婚知青、新疆支青的工龄认定。
3、负责职工跨省市转移工作。
4、负责安置在企业的军转干部家属和退役运动员政策性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周五
地址:友谊支路89号一楼
邮编:201900
(三)劳动争议仲裁科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仲裁规定。
2、负责对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
3、负责对用人单位、街镇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其他社会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
4、负责对仲裁员、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办公时间:周一~周五
地址:友谊支路79号一楼
邮编:201900
(四)劳动关系与监察科
1、负责指导、督促用人单位执行有关劳动关系调整的政策和法规,推进劳动关系健康发展。
2、协调、指导、规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及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3、负责对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及破产等企业人员分流安置方案进行审核,规范劳动关系。
4、办理企业实行其他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负责指导用人单位执行职工工作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管理指导企业福利保险等工作。
5、开展劳动力价格及人工成本调查,组织实施相关的统计;负责拟订企业工资总量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工资核定和备案,指导企业工资管理内部分配及经营者收入工作,贯彻执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办公时间:周一~周五
地址:友谊支路79号三楼
邮编:201900
(五)培训就业科
1、综合管理本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区域内以技能培训为主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资格、专业(工种)的行政许可,负责培训机构的办学质量监督和指导服务管理等工作。
2、制订全区促进就业的政策建议,监督促进就业基金的使用,并对该基金的投放方向提出建议。
3、制定全区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拟定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相应的办法并组织实施。
4、核定劳动保障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
办公时间:周一~周五
地址:友谊支路79号三楼
邮编:201900
(六)社会保障科(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1、研究、制定全区社会保障政策建议(包括征地人员落实保障、农村社会保险、综保等)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区被征地人员和历年遗留问题人员落实保障工作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征地养老人员管理工作;
3、指导和规范全区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工作;
4、负责办理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因病、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工作,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会员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5、做好高龄无保障人员纳保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周五
地址:友谊之路89号一楼
邮编:20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