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
(三)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市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征缴计划和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拟订引进国外智力政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工作,综合管理来我市工作的各类外国专家,负责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组织本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实施公务员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承办市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的法律任免和行政任免手续。
(十)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规范劳务派遣行为,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完善政府绩效评估的方法和指标体系,提出表彰方案。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李书: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委书记、局长
职责:负责全局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王振文协助分管。
潘洪华:局党委副书记兼人才中心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职责:协助李书林分管全局日常党务工作。具体分管政治处、机关党委、就业促进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信访办、军官转业安置处、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市技师学院、市技工培训教研室、市就业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就业训练中心、市劳动保障学会。
王振文: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公务员局局长。
职责:协助李书林分管办公室,分管综合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录用流动处、公务员管理处、教育培训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绩效办、外国专家局、事业单位改革指导处、工资福利与退休处、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办公室、市人才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夏广娟:副局长兼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
职责:分管医保处、工伤保险处、劳动关系处、养老保险处、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市农民工办公室。
李 峥:纪委书记。
职责:分管全局纪检监察工作。具体分管监察室。
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市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夏广娟。
局内谁分管谁负责。综合协调分管领导:王振文。
信访工作:谁分管谁负责。综合协调分管领导:潘洪华。
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王振文。
金保工程工作:分管领导:王振文。
行政绩效管理办公室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制定考评方案和考评细则;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各地区(含边境经济合作区、大孤山经济区)、有关部门(单位)绩效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公众评议和领导评价工作;汇总考评结果,提出奖惩建议;承办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外国专家局(引进朝鲜智力办公室)
职责:拟订全市引进国外专家和智力项目计划、规划和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按权限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负责全市聘请外国专家资格单位的管理(经济、文教、技术管理类等)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年检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引进国外专家经费的拨付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引进国外智力成果推广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拟订国外专家表彰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开展与国外专家组织和境外培训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拟订全市引进海外研发团队计划,协助企业引进海外研发团队。
军官转业安置处(丹东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职责: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协调随军随调家属安置相关手续办理,负责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机关党委
职责:负责本系统党群工作,负责本系统妇女和工会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政务、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车辆、接待、保密、保卫、计划生育等机关日常工作和后勤工作。
综合法规处
职责: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问题的调研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政务信息管理和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普法教育工作。
规划财务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职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参与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负责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工作,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拟订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录用流动处
职责:贯彻实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组织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和事业单位人员交流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拟订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
公务员管理处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实施公务员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公务员职位分类、考核、纪律、奖惩、职务升降、职务任免、选拔任用、轮岗、回避、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单项法规和实施细则,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登记、备案和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办理向市人大提交市政府组成人员任免提案,办理以市政府名义任免的公务员手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教育培训处
职责:拟订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急需专门人才培训工作,指导丹东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业务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职责: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开展流动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各类人才工程评选的人选选拔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受理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负责推进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负责管理全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实施国家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负责对高级职称评审的资格预审和申报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职业证书的核发、检验、认定工作,指导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
事业单位改革指导处
职责: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培训、奖励处分等工作,核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协调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
职业能力建设处
职责: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政策及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设立审核,负责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立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市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审批,指导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研究、规范教材使用,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管理和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核发管理工作。
工资福利与退休处
职责:综合管理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职)人员待遇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确定和工资变动的增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奖金、加班费的审批工作,研究拟订地区附加津贴;负责市直机关福利费的管理使用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时间、假期、工龄认定和死亡抚恤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待遇政策,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统计调查,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管理和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业务工作。
养老保险处
职责:拟订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含城镇自由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核定养老保险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企业、自由职业者等参保人员退休(职)审批、养老金调整、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的核准工作,拟订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的城镇企业职工(自由职业者)和离退休(职)人员生前所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政策,拟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参加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市直企业、市直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政策拟订和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拟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办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我市城镇企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政策工作,负责企业年金审核备案工作;拟订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及待遇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负责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的审核、检查工作,指导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
医疗保险处
职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发展规划、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和指导检查,参与拟订我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市区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经办机构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全市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离退休干部医疗费统筹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市区内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工作,指导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工伤保险处
职责: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拟订工伤认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资格确认及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市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就业促进处
职责:拟订全市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政策和措施,拟订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市就业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拟订市级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失业保险和失业人员信息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订我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监督检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作信息建设。
劳动关系处
职责:拟订全市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协调机制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和安置方案实施的监督,规范企业裁减人员行为,监督检查企业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特殊工时审批工作,监督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拟订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组织企业薪酬调查,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工作,组织企业劳动关系征信和统计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确认和档案管理代理机构监督工作。
政治处
职责: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信访办
职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信访事项受理、复查、复核工作,负责本系统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承办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任务,负责本系统信访协调、统计及分析研判工作,负责局机关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等接待处理工作。
纪委检查室
职责:设置纪委、监察室。合署办公,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受理、督办民心网和投诉案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