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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人才、劳动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等市场。
三、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市就业管理政策。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八、研究拟订引进国外智力政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来我市工作的各类外国专家;负责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完善政府绩效评估的方法和指标体系,提出表彰方案。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邸树军:局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全面工作。负责党务、机关党委、机关工会、离退休老干部管理、纪检监察、公务员管理等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纪委监察室,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任免奖惩处、培训处。
丛林:副局长(正局级)
负责办公室、法制、规划财务、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农村社会保险、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审批办和劳动保障学会等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养老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农村社会保险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政策咨询中心)、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长兴岛办事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花园口办事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
孙长久:副局长
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外国专家管理、引进国外智力、人才服务、干部教育培训及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医疗保障研究等工作。分管人力资源市场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医疗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外国专家工作处、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处,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大连医疗保障研究会。
协助邸树军局长负责党务、机关党委、机关工会、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孙华:副局长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稳定、职业能力建设、劳动关系、信访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和技师学院等工作。分管军官转业安置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退役军官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劳动关系处、信访和仲裁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技师学院(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市就业培训管理中心、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
马英:副局长
负责就业、失业保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府绩效考核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分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工资福利处、绩效考核办公室,市就业管理中心、市创业公共实训(孵化)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市公共职业介绍中心、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王强: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
负责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
汤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负责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工作。
那秀娟: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负责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作。
郭民选:巡视员
协助邸树军局长负责纪检监察、公务员局相关工作。
侯新平:副巡视员
协助孙华副局长负责信访稳定工作。
办公室
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安全保卫、新闻宣传、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工作;负责财务、行政后勤事务;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方式:88139025
政策法规处
职能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问题的调研工作;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工作。
联系方式:88139032
规划财务科
职能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部门预决算和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88139087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职能
负责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就业促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市就业许可;负责拟订失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组织建立失业预警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88139071
人力资源市场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职能
负责人力资源开发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审批和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政策性安置调配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等专家的选拔、申报、奖励和服务工作;负责博士后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吸引高层次人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留学人员来连工作政策;牵头拟订贯彻国家和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管理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指导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
联系方式:88139039/88139050
军官转业安置处(大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职能
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政策规定;根据国家和省、市计划,编制军队转业干部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承担培训军转干部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88139053/88139122
退役军官管理处
职能
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培训和就业的指导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发放;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问题的协调工作;负责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88139057
职业能力建设处
职能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政策;拟订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订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相关政策。
联系方式:88139073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职能
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在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编制内,负责组织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岗位设置管理、公开招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培训、奖励惩戒等工作。
联系方式:88139036
劳动关系处
职能
拟订劳动关系相关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相关政策并组织落实;规范国有企业裁员行为;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务派遣管理实施规范并组织落实;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负责特殊工时审批工作;拟订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拟订并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工作。
联系方式:88139085
工资福利处
职能
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统计调查;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业务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时间、假期、工龄认定和死亡抚恤政策;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工作;指导区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
联系方式:88139052
养老保险处
职能
拟订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养老保险基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的城镇企业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生前所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办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城镇企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拟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政策;承担企业职工退休资格认定工作。
联系方式:88139076
医疗保险处
职能
拟订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和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高额补充医疗保险、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政策;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服务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88139078
工伤保险处
职能
拟订工伤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工伤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资格确认及监督检查;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88139079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职能
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拟订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88139082
信访和仲裁处
职能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负责信访事项受理、复查、复核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集体争议)案件;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88139108
劳动社会保险处
职能
承担全市新农保的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市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88139076
党委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
职能
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党群、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联系方式
党委办公室(人事处):88139028/88139029
机关党委:88139069
外国专家工作处
职能
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聘请外国专家资格单位的管理(经济、文教、技术管理类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年检工作;负责引智宣传工作;负责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拟订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88139062/88139063
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处
职能
拟订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省、市引进国外专家项目经费的拨付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国家、省、市引进国外专家、出国(境)培训、研修项目工作;组织指导引进国外智力成果推广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拟订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计划,并负责相关工作;负责建立海外高层次专家库,协助企业引进海外研发团队。
联系方式:88139060/88139061
纪委检查室
职能
负责纪检、行政监察和组织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方式:88139031
市政府绩效考核办公室
职能
负责拟订政府绩效评估内容、方法和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88139102
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职能
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在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编制内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完善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办法,负责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调任审批;负责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转任及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工作;拟订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人员信息统计综合管理。
联系方式:88139038
公务员局任免奖惩处
职能
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公务员分类、考核、奖惩、任用、辞退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意见;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完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办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事宜;完善并组织实施公务员考核、奖励制度;贯彻实施国家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奖励制度,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和人选;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惩戒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贯彻落实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联系方式:88139105
公务员局培训处
职能
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完善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大连行政学院的公务员培训工作。
联系方式:88139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