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南二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往南400米左右
电话: 023-4372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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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派出所、大足职教中心、龙腾御景、区体育中心、区行政服务大厅、蓝湖星宇、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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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公务员法,贯彻落实各项配套法规制度;负责全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综合管理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和执行公务进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方案;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聘用和考试等管理工作;负责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参与管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四)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绩效工资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退休政策工作。
(五)负责区政府奖励、表彰的综合管理;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事宜;负责报送上级机关表彰、奖励单位和人员的审核;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
(六)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安置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
(七)拟订全区人才资源规划、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人才管理;综合管理全区人才人事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和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八)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规划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管理全区创业培训、就业训练、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工等级考核工作;指导管理职工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九)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促进就业相关政策。
(十)贯彻执行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贯彻执行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综合管理并负责全区有关社会保险行政许可和审批相关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对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
(十二)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法定工时制度、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劳动保障监察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科、人才交流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大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伤保险中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大足区劳务管理开发管理服务办公室、大足区职业技能鉴定所、退休人员管理科(重庆市大足区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大足区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伤残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重庆市大足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培训科(重庆市大足区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和重庆市大足区机关、事业单位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公务员管理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就业服务管理局、社会保险局、行政审批科、法制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