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运城市中银大道19号
电话:0359-2022575
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248号
电话:0359-2660868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拟定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在运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定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政府奖励制度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赵永学:党组成员、调研员
协助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分管人力资源市场科、工资福利科、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临时代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及老干部有关工作。
史忠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赵振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信访接待科、就业促进科、劳动关系科、劳动力交流中心;临时代管公务员职位管理科、公务员考试录用科、公务员考核奖惩科。
姚丰吉:调研员
协助局长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科、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管理中心、科技人员信息站;临时代管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刘建中: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规划统计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伤保险科;临时代管医疗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杜步霄: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临时代管财务资金管理科、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
原 波:党组成员、调研员
协助局长分管仲裁与法规科、劳动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支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临时代管人事科、公务员培训指导中心。
王社教:党组成员、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李俊杰:党组成员、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张新进:党组成员、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范宽衍:党组成员、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兰高文: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负责市人事考试中心全面工作。
尚冬春:运城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主任
负责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全面工作。
监察室
办公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248号人大楼410室 电话:2660542
党委办公室
职责: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办公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248号人大楼418室 电话:2666259
公务员考核奖惩科
职责:完善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政府绩效考核工作,指导督促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政府表彰奖励制度草案,指导和协调政府表彰奖励工作,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评选审核全市受市以上表彰的人选和单位;完善公务员审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拟定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的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对口培训、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工作;拟定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和作风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公务员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负责公务员培训师资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和质量评估办法。
办公地址:运城市中银大道北19号人社局南区北楼203、205室 电话:2223238
公务员考试录用科
职责:负责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定招录工作方案、完善公务员录用办法并组织实施;配合省开展考试命题专家队伍建设、完善面试考官资格认定制度;承担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管理工作,承办省公务员局赋予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运城市中银大道北19号人社局南区北楼206室 电话:2223266
公务员职位管理科
职责:负责建立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拟定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完善行政机关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交流与回避、新录用人员、任职定级、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制度;拟定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
办公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248号人大楼416室 电话:2660407
市公务员局
职责:负责承接省公务员局工作指导,综合协调公务员管理事宜。局长由市人社局局长兼任。下设公务员职位管理科、公务员考试录用科和公务员考核奖惩科,科长由副局长兼任。
仲裁与法规科
职责: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工作和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工作;配合省开展劳动人事仲裁员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全市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建设。
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承担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咨询服务和普法教育工作。
办公地址:运城市中银大道北19号人社局南区北楼201室 电话:2084112
工伤保险科
职责:拟定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组织调整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拟定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实施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实施协议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负责承办全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相关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运城市中银大道北19号人社局南区北楼306、419室 电话:2223680 2223778
失业保险科
职责:拟定全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失业保险标准调整机制;对使用市级失业保险调剂金进行审核;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定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审核市属以下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办公地址:运城市中银大道北19号人社局南区北楼106室 电话:2223962
工资福利科
职责: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拟定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和中央、省驻运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核准工作。
办公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248号人大楼419室 电话:2660541
劳动关系科
职责:拟定全市劳动关系政策;拟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拟定全市地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劳动合同制工人的政策性安置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监督执行全省劳动标准、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办公地址:运城市中银大道北19号人社局南区北楼301、302室 电话:2223305
农民工工作科
职责: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表彰工作;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全市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办公地址:运城市中银大道北19号人社局南区北楼 室 电话:2223821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职责: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备案事宜;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承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事宜。
办公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248号人大楼408室 电话:2660316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外国专家局)
职责:拟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回国定居专家、学者的工作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回国留学人员科技、创业活动的规划、政策拟定、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承办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进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级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指导和监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
拟定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规划,负责来运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管理;负责对外国专家聘用单位的资格审查;牵头组织对外国专家的表彰奖励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的外国专家工作;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国家、省、市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成果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成果评估推广;负责引智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办公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 号科技局4楼西 电话:2665599
军官转业安置科(运城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职责:拟定全市转业军官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承办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转业军官安置工作;指导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拟定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办公地址:运城市中银大道北19号人社局南区北楼204室 电话:2081296
人力资源市场科
职责: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和预测工作,承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项目经费资助工作;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境)外、省、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职业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和审批工作;拟定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市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不含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办公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248号人大楼404室 电话:2660540
人事科
职责: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审查申报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248号人大楼422室 电话:2666211
医疗保险科
职责: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调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定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定职工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承办中央、省驻运和市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运城市中银大道北19号人社局南区北楼303、305室 电话:2223668 2223517
养老保险科
职责: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拟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政策、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定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审核县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审批全市企业、事业和中央、省驻运企业的职工退休;拟定城镇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承办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农村养老保险费筹集、养老金支付、基金管理办法和经办机构管理规则;拟定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筹集、审核、备案和管理制度。
办公地址:运城市中银大道北19号人社局南区北楼103、104室 电话:2066165 2088714
劳动监察科
职责:拟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劳动保障监察年度计划;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工作。
办公地址:运城市中银大道北19号人社局南区北楼110室 电话:2223650
信访接待科
职责: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协调、交办、转送、督办等工作;研究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负责有关信访信息的报送、统计等工作;负责拟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办公地址:运城市中银大道北19号人社局南区北楼108室 电话:2223179
职业能力建设科
职责:拟定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及评选表彰工作;拟定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全市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执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执行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综合管理技师、高级技师评聘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办公地址:运城市中银大道北19号人社局南区北楼304、308室 电话:2223690 2223964
规划统计科
职责: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局属有关单位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248号人大楼406室 电话:2660442
就业促进科
职责:拟定全市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负责制定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定全市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定国(境)外、省外、市外人员(不含专家)来运就业管理政策;拟定有关机构向外资企业选派中方雇员的管理办法。
办公地址:运城市中银大道北19号人社局南区北楼 电话: 2223236 2223089 2089925
财务资金管理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市人才引进和开发专项资金;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制定全局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局属单位财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受理控诉举报,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负责局属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和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
办公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248号人大楼420室 电话:2666273
办公室
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秘、机关财务、接待、车辆、保密、保卫、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局重要文稿组织起草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问题调研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和宣传等工作。
按照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统一规范和要求,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和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工作;负责局门户网站管理工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联网监测、异地业务经办、异地就医、基金监管、宏观决策、提高统筹层次以及信息发布等工作提供信息平台。
北区地址: 运城市河东东街248号人大楼四楼 电话:2660868
南区地址: 运城市中银大道北19号 电话:2022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