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景德镇市沿江西路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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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98-8512628
养老保险科:0798—8516730
医疗(工伤)保险科:0798—8516733
邮编:333000
公交路线:
1、乘坐12路公交车到珠山桥下站下步行180米左右。
2、乘坐公交1路区间、103路外环公交车到市大站下步行240米左右。
3、乘坐公交18路、20路、103路内环公交车到麻石弄站下步行250米左右。
4、乘坐公交1路、4路、5路、6路、108路、303路、k106路、k35路公交车到市人大站下步行250米左右。
5、乘坐11路公交车到斗富弄站下步行350米左右。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法规,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序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参与市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企业人才、农村乡土人才选拔认定和培养工作。
(九)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实施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其以下人员和企业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委书记:林益真
主持党委工作。协助局长负责日常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财务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公务员管理科(市公务员局)、规划基金监督科(市社保监委办)。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国平
协助局长分管就业、技校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党委办公室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干部培训考试中心;局新闻发言人;联系市人大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徐宏生
协助局长分管人才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国外智力引进科(市外国专家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联系市政协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市技工学校党委书记:王景光
协助局长分管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全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医疗(工伤)保险科、社会养老保险科(农保科);负责国企改制有关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唐平
协助局长分管军官转业安置科(市军转办)、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科、市劳动监察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市技术工人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党委委员、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张喆亚
协助分管局长分管就业工作;负责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工作。协助分管局长分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市人才流动中心。
党委委员、市技工学校校长:孙厚文
协助分管局长负责市技工学校工作。负责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
党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纪委书记〉:徐忠良
负责纪委和监察室工作;负责局机关党总支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行政办公室;协助局长分管效能创建、综合治理工作。
张贵龄
协助局长分管工资福利科(市工改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曹俊权
协助局长分管人力资源开发和市场科,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公务员科(市公务员局)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人事调配工作。
副调研员:吕松康
协助局长分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协助局长分管人社系统信息化建设、局门户网站建设;协助分管局长分管医疗(工伤)保险科、社会养老保险科(农保科)工作。局新闻发言人。
副调研员:张功芬
协助局长分管信访法规科;协助党委书记分管规划基金监督科(市社保监委办)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
副调研员兼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张庆安
协助纪委书记负责监察室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行政审批服务科;协助分管局长分管市干部考试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