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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42000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3路、4路、8路、9路、11路公交车到状元山庄公交站下步行190米。
2、乘坐公交1路、6路公交车到国购广场八佰伴公交站下步行190米。
3、乘坐7路、12路公交车到区公安局公交站下步行220米。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拟订、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
(十)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书记、局长赵新生同志:负责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范东来同志:协助赵新生同志负责局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基金监督与财务审计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医疗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世和同志:分管就业促进科(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陆永梅同志: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市外国专家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才开发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国平同志:协助范东来同志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医疗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家凯同志:分管公务员局综合科、考试录用科、军转办、人事考试中心。
副局长吕利武同志:分管养老保险科(农村养老保险科)、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办公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苏月宏同志:分管工资福利科、行政审批科、公务员局考核培训奖励科和公务员培训中心。
党组成员、系统工会主任、机关党委书记乐长斌同志:分管劳动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劳动监察支队、信息中心。
党组成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张成同志:负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