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重庆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南宾路16号
电话: 023-73332975
交通指引
民族广场、电影院、街心花园、石柱农委、农机局、棉花坝路口、石柱休闲广场、南门口、石柱民族中学、堤口、南门口、农机厂、石柱气象局、金牡花园、隔桥坝、竹木市场。
石柱201路、石柱605路环线、石柱601路环线、石柱602路环线、石柱603路环线、石柱207路环线、石柱208路环线、石柱202路、石柱206路等。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检查和实施;负责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二)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的流动、调配、开发、管理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就业援助;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四)负责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相关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负责拟订和实施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审核、上报、管理工作。
(五)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工勤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培养及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考核等工作。
(六)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绩效工资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培训、服务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并做好稳定工作。
(八)负责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负责贯彻实施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技工等级考核、颁证工作。
(九)负责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建立完善统
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负责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
(十)负责就业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信息引导和调节、控制、监管等工作;负责拟订就业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应急预案。
(十一)负责农村劳务开发工作;负责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执行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负责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工作;负责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负责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三)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励制度;负责县政府及以上奖励、表彰事项审核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