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重庆 城口县 北大街45号附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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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据市上相关规定拟定本县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政策。
(二)拟订本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本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实施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贯彻执行国(境)外人员在城口就业管理政策。
(四)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划;贯彻执行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六)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八)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十一)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贯彻执行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城口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推荐出国(境)人员培训工作。
(十四)承担应急救援相关职责。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