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46号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514-80978313、80978080
邮编:225009
上班时间:国家规定正常工作日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27路、30路、33路、50路专线、51路夜班、73路、旅游专线到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交站下步行90米。
2、乘坐公交11路、镇扬城际公交线到 时代超市 公交站下步行120米。
3、乘坐公交17路、39路公交车到 人才市场 公交站下步行130米。
4、乘坐公交12路空调、26路、26路夜班、66路、66路晚班、81路、88路公交车到 扬州市政府 公交站下步行280米。
5、乘坐公交19路、72路公交车到 康乐新村 公交站下步行320米。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加强服务,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和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和政策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和深化职称(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并落实职称(职业资格)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任用、辞职、辞退、考核、奖惩和培训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市政府部门的绩效考评有关工作;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及人员聘用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及编外人员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
(八)综合管理全市外国专家、国(境)外智力引进工作。拟订全市外国专家管理、国(境)外智力引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出国(境)培训及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完成军转安置任务;负责转业军官岗前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市区转业军官配偶的安置和随迁子女的入学、入托工作。
(十)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平衡。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指导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直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和发展预测报告。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臧民: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吴芳: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局组织人事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管理;负责社保基金的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分管局组织人事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工资福利处、基金监督和规划内审处。
颜军: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就业工作、创业工作;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分管局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职业能力建设处、农民工工作处、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市创业指导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协调工作,联系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
孙玉:金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局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系统法制工作;负责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军官转业安置相关工作。分管局政策法规处、养老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公务员管理处(市公务员局)、军官转业安置处、局信息中心。协助分管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工作。负责局新闻发布工作。
刘玉鑫: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行风政风建设。分管局纪委、监察室,协助分管局党委工作。
李晓钟:党委委员、副局长、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负责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工作;负责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管理工作;负责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工作;负责退休职工管理工作。主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局医疗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市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办公室、市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协助分管养老保险、农村社会保险等工作。
梅存旺: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负责局信访工作、维稳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窗口建设工作、行政办事服务工作;负责局老干部工作、群团工作。协助负责局党委工作、行风政风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工作,协助分管军官转业安置处相关工作。分管局机关党委、信访处、行政办事服务处、工会、团总支、妇委会。协助分管局纪委、监察室、组织人事处、军官转业安置处、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李宏平: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人才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负责人力资源配置工作。分管局人才开发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人力资源配置处、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市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协助负责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协调工作。
王飞飞: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劳动关系的协调、驻各功能区办事处工作;负责局内部管理和各项考核工作;负责人事考试工作;负责国际人才交流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劳动关系监察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市外国专家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局开发区办事处、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办事处、局生态科技新城办事处、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扬州市场、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局对外宣传工作。
(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处(挂“行政办事服务处”牌子)
(三)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处
(四)就业促进处(挂“失业保险处”牌子)
(五)人力资源配置处
(六)公务员管理处(挂“市公务员局”牌子)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八)军官转业安置处(挂“市军官转业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牌子)
(九)职业能力建设处(挂“扬州市技工教研室”牌子)
(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挂“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十一)国际交流合作处(挂“市外国专家局”牌子)
(十二)人才开发处(挂“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办公室”牌子)
(十三)劳动关系监察处(挂“劳动监察局”牌子)
(十四)工资福利处
(十五)养老保险处
(十六)医疗保险处
(十七)工伤保险处(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处(挂“被征地农民办公室”牌子)
(十九)农民工工作处
(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
(二十一)信访处
(二十二)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