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指引
市政府(朝云街)、新区会堂、市政府(和谐路)、市政府(河蟹路)、市政府(朝云街)、市委(朝云街)、昆三中(春融东路)、市委(春融东路)、市委(春融东路)、二号楼(和谐路)、新区会堂(春融街)、新区会堂、市委(春融东路)、二号楼(河蟹路)、新区会堂(春融街)、昆三中(春融东路)。
K20路、Z27路、216路、201路、Z28路、D25路、D26路、170路、C85路、222路、215路、221路乙线、C4路甲线、C4路乙线等。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09〕19号),设立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同时加挂昆明市外国专家局的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原昆明市人事局的职责;划入原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
(三)加强全市人力资源的宏观管理和调控职责,统筹城乡就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四)加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
(五)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六)贯彻“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人才开发和人才智力引进,为现代新昆明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指导监督职业中介机构,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指导,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城乡统筹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落实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全市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及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和各类人才来昆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和安置办法,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和退休审批(核)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发布本地区劳动工资最低价位。
(九)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人事关系政策,完善劳动、人事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
(十一)拟订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审核并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聘请外国专家引进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
(十二)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姚振康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 庆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晓陵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 雄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梅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昆明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副主任许玉文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文明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谭小平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0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处;
(三)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
(五)军官转业安置处;
(六)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处;
(七)职业能力建设处;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十)劳动关系处;
(十一)工资福利处;
(十二)养老保险处;
(十三)工伤生育保险处;
(十四)医疗保险处;
(十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十六)出国培训管理处;
(十七)外国专家处;
(十八)规划信息处;
(十九)调研宣传处;
(二十)财务审计处;
(二十一)人事处。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
机关党委工作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党委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离退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单位名称:昆明市社会保险局
地
址:昆明市呈贡行政新区8号楼2楼
联系电话:0871-3964034
传 真:0871-3967638
邮
箱:oyxj777@126.com
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部门社会保险改革、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养老、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市参统单位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核定工作;编制基金征收计划及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经办工作。确保参统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知道协助社区建立劳动保障服务站(所)及企业离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昆明地区企业职工工伤、生育保险统筹、审核、支付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社会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核查;协调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险工作进行督促稽查;对管辖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进行生存状况调查及负责管理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构建全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建立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络。建立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企业年金、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为补充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协助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做好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名称:昆明市农村社会保险局
地
址:昆明市行政中心8号楼3楼311室
联系电话:0871-3964112
传 真:0871-3964112
电子邮箱:kmsnbzx@126.com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农村及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内农保经办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农村及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规范参保、登记、发放业务程序;规范账、卡、证及业务档案管理;
(三)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营运;规范基金营运和监督、管理程序;
(四)负责农村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咨询及统计;对全市农保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名称: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地
址: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2楼206室;
联系电话:0871-3353823;
传 真:0871-3351892;
邮 箱:775407239@qq.com
主要工作职责:
一是贯彻国家、省、市的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劳动就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年度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
二是组织落实促进全市城乡统筹就业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全市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综合开发合理利用配置劳动力资源;
三是承担全市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负责全市城镇、农村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失业登记、就业指导和就业管理工作;
四是负责地区失业人员的就业有技能培训;负责全市企业失业人员转业(岗)训练和再就业工作;
五是负责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的申报、登记、稽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失业职工的管理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工作;
六是负责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
七是负责全市城乡统筹的劳动力市场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统筹就业工作;
八是负责全市劳动就业综合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市劳动就业信息网络;发布劳动就业工作有关信息;
九是负责全市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规划、管理,指导县(市)区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开展就业再就业管理服务工作;
十是指导帮助县(市)区劳动就业部门开展工作;
十一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名称:昆明高级技工学校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羊仙坡24号
联系电话:0871-6154798(校办)、6154769(招就办)
传
真:0871-5356810
邮 编:650033
邮 箱:kmgjjgxx@126.com
网 址:www.kmgjjx.com
主要工作职责:
培养中、高级技术人才,提高社会职业素质。开展技工教育、职业技术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劳动力市场需求预测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
单位名称: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
地 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4楼
联系电话:0871-3969630 3964511
传 真:0871-3961809
邮 箱:kmybbgs@sina.com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重特病医疗统筹基金的管理。
(二)负责昆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照顾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的管理。
(三)负责昆明市市直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统筹。
(四)负责昆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医疗费统筹。
(五)负责昆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基金的核定。
(六)负责对与市医保中心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药费用进行审核结算。
(七)负责对昆明市所属县(市)、区医疗保险分中心的医疗保险业务进行管理和指导。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支队
地
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8号楼1楼
邮 编:650500
联系电话:3351116
传
真:3352962
邮 箱:kmldjc@163.com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组织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指导、协调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三)对市及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
(四)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五)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六)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名称:昆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地
址:呈贡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3楼303、305、307、309室
联系电话:0871-3961838
传 真:0871-3961838
主要工作职责:
昆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是昆明地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和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划,负责昆明地区劳动者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2.对昆明地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进行管理、督导和工人技术等级组织审核和评估;对昆明市拟申报鉴定所(站)进行初审。
3.组织各级各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培训;对考评员进行聘任和管理。
4.负责昆明市高技能人才评价组织工作。
5.负责昆明地区社会化鉴定(考核)工作。
6.负责昆明地区职业院(技)校学生鉴定考核工作。
7.负责昆明地区下岗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失地农民等政策性鉴定考核工作。
8.负责昆明地区全国统一鉴定和全省统一鉴定组织工作。
9.负责新职业推广鉴定(考核)试点组织工作。
10.开展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
11.建立鉴定信息网和技能人才库,向用人单位推荐高技能人才。
12.负责联合劳动监察部门宣传、推广、检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
13.负责技师鉴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14.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
15.组织全市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单位名称:昆明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地
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304室
联系电话:0871-3961979
传 真:0871-3968743
邮 箱:1037264278@qq.com
主要工作职责:
一、根据职业教育法和全市职业培训规划,组织指导社会力量依照相关政策开展包括复转退伍军人培训、学徒及在职人员培训、农村成人技术培训、高技能人才及出国人员培训、以及其他职业性培训;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和等级标准开展职业培训的教学教研活动,引导和推动我市职业培训走向规范性、标准化和高质量;调查、收集、统计、发布职业培训市场信息;促进职业培训发展和创新。
二、收主管部门委托对昆明市申办职业培训的机构或个人进行办学资质条件的初审。对已批准的社会办职业培训机构实施量化管理和督导。
三、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和技能等级要求,组织编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参考资料。规范、管理、督促检查全市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职业培训。
四、收集统计分析全市职业培训相关数据,为市政府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全市劳动者素质的动态提供依据。
五、根据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和需求,拟订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的实训设备和技术,建设并管理昆明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指导各大专院校、企业及行业协会建立我市各专业实训基地。
七、组织、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考的报名培训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的申报、审核与证件发放和档案管理工作。
九、开展持证上岗宣传,与相关部门加大对全市持职业资格证书情况的检查力度,推进持证上岗工作。
十、加强全市职业培训工作的信息化进程,建设和管理高技能人才及技能型 及数据库,为社会提供高效便捷的职业培训服务。做好人才需求预测及培训指导服务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劳动技能竞赛活动。为行业企业、地区内技能人才表彰、技能竞赛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组织行业、企业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十二、组织优秀人才、紧缺人才参加国际交流和技术培训,学习发达国家的新技术及先进培训经验。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地 址:昆明市民航路229号昆明人力资源大楼4楼
联系电话:0871-3362855
传
真:0871-3362725
邮 编:650041
主要工作职责:
为全面负责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信息化维护工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及信息化辅助决策和信息价值挖掘等方面工作。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229号5楼
联系电话:0871—4199959
传 真:0871—3370279
邮
箱:aibin603@126.com
主要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制定及修订中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实施;
2.承担中心的文秘工作。负责中心内、外往来文件、电传、文稿和资料的处理,起草各种文件、通知及年度计划和总结;
3.负责中心的人事、财务、后勤、保卫、综合档案室及引进人才集体户的管理工作;
4.负责协调处理中心与其他单位、中心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5.负责接待、安排上级和外单位到中心考察、洽谈的公务;
6.负责落实局办布置的各项任务及社区有关部门布置的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考试部
1.负责承担昆明地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
2.负责承担人事部组织的昆明地区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
3.负责承担招考国家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名及考试工作;
4.负责受委托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选拔考试编制考试题目;
5.负责承接省内外各类人事人才考试的命题、制卷、阅卷委托工作;
6.负责各类人事人才考试题库的建立与维护和其他社会化考试服务工作;
7.负责对申请承担有关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机构资质审定;
8.负责事业单位考试用书的编写、征订及发行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培训部
1.负责组织录聘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
2.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技术职业资格的培训;
3.组织干部计算机、公务员电子政务、普通话及人才中介组织管理人员的培训;
4.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人事代理部
1.根据委托单位的具体要求,代为招聘、引进所需各类人才,办理人才引进交流调配调整手续;
2.负责为委托对象办理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身份确认、工龄计算、职称评定审核申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手续;
3.负责为人事代理委托单位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接收、人事档案、户籍转接以及初级职称认定的相关手续;
4.办理事业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代理业务,开展人才派遣服务并提供国家及地方人事政策、法规咨询工作;
5.负责办理流动人员、退役士兵等档案的管理工作及收费工作;
6.为人事代理存档人员出具与档案有关的各类证明材料并负责办理人事代理及合同续签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信息部
1.负责各部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监督管理、采购、维护、调整和升级管理;
2.定期对网站进行建设、编制中心简报及信息参考;
3.开发相关软件;
4.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昆明人才市场
1.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求职人才招聘洽谈;
2.负责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企业招聘广告业务代理、高级猎头服务;
3.负责开展人才测评、心里咨询、就业指导等工作;
4.负责经营性人才服务业务的研发及人才数据库管理;
5.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流动党员党委
1.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市委的指示精神,宣传和执行经流动党委讨论通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负责组织流动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负责对流动党员进行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负责对流动党员进行监督,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不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负责了解群众对流动党员、流动党组织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负责领导流动人员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八)流动团员团委
1.根据流动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共青团工作规划,定期召开团委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工作,做出决议等;
2.按期组织“三会一课”学习,开展对流动团员的思想教育,带领和引导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形势教育工作,掌握和研究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定期向流动党委做工作汇报;
3.抓好团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流动团委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团章》的要求定期进行换届工作,做好流动团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和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4.定期开展团员评议活动,认真做好推优工作,负责向流动党委推荐优秀团员,负责对违纪团员的教育和处分;
5.负责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流动团员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配合有关部门加以改进;
6.指导、帮助昆明青年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工作,依托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业务优势,为青年提供就业、创业、维权等服务;
(九)昆明青年事务服务中心
1.负责宣传青年事务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定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并予以落实;
2.负责与上级党委、团委和各相关单位、部门联系,组织协调各类活动,并召集有关工作会议;
3.负责有关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4.负责对春城义工的工作及管理,并配合昆明青年志愿者(春城义工)协会对义工服务进行评估考核;
(十)流动人员工会联合会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中心任务、工作方针及市总工会、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工作部署;
2.负责做好流动人员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会员组织管理;
3.负责关心流动人员疾苦,热情提供法律援助、帮扶济困、组织维权、人事代理、人才培训、人才考试等服务;
4.负责听取流动人员的意见和要求,做好调查研究,向市总工会及时反映流动人员的愿望,并提出工作建议;
5.负责指导和组织基层工会加强对流动人员进行爱各种学习、教育、培训等工作;
6.完成市总工会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单位名称:昆明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地 址:昆明市民航路229号401室
邮 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5627939
传 真:0871—5627939
主要工作职责:
一是按照《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及市人事局的计划和省、市军转办的安排,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务员、军转干部及各类行政人员的教育培训;
二是为全市国家公务员、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提供服务;
三是与在大中专院校及有关单位合作开展学历教育及各类人才培训。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中心
地 址:官渡区民航路229号423室(昆明人力资源中心)
电
话:0871-3364251
传 真:0871-3364251
邮 箱:Lsc3364251@qq.com
邮政编码:650041
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政策业务咨询、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争议信访、社会保障IC卡挂失等业务的电话答询和受理工作;
负责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咨询专线12333来电接听解答工作;
负责云南省政务查询网站查询解答、96128转入来电接听解答工作;
负责12345市长热线办转入来电解答、网络交办件办理反馈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名称: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昆明市老民航路229号
联系电话:0871-3352281、3352697
传 真:0871-3352697
邮
箱:kmszcy@163.com
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关系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制度的规定,负责办理市级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三)负责指导全市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各街道、乡镇劳动人事争议协调机构工作;
(四)承担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