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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的主体是谁?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包括承包方和受让方。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包括承包方和受让方。承包方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受让方既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如:具有农业生产经营资格的农业开发公司、专业合作社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农户等。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优先权。...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群众收入的有效途径。”日前,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政协召开专题对口协商会议,委员们围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建言。农村土地流转是关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今年年初,三原县政协决定将此题列入全年协商计划,县政协主席会议专门安排部署,由两位副主席分别牵头负责,经过近3个月的深入调研形成了...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对于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不强制、不限制,这是出于什么考虑?我省历来坚持土地流转要按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全国土地流转规模,到2012年底占土地承包合同面积的20%,近2.6亿亩,大多数是农民自愿的。但现在一些地方确实出现了强制流转的问题。有些地方为了追求规模效益,不加限制地引进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出现了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粮地非粮化等现象,...
来源:人民网3月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就深化农村改革、保障粮食安全等问题回答了提问。韩长赋表示,2013年,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了“十连增”,农民增收实现了“十连快”,为保持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14年,农业工作的总思路和总目标就是要坚持稳中求进、稳粮增收。“要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质量安全,更加注重资源环境,更加注重科技和人才。要经过努力,确保粮...
关于土地流转问题一直是广大农民和各大媒体最为关注的话题,在今天上午国新办就中国农业60年发展成就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部部长孙政才表示,土地流转在我国的政策当中一直是允许的,孙政才在介绍中再次强调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项制度是农村政策的基石,也是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根本制度保障。对这项基本制度,第一是要毫不动摇,第二要长期坚持,第三要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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