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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落户城镇的农民工进城后,农村原有土地还具备使用,出租,赔偿的权益吗? 其它问题
提问者:蹲街吃糖|浏览953次
|2016-08-22 10:15
你好,我将是一名新落户城镇的农民工,我想请问一下,我进城后,我家的土地是不是就不是为我继续保留使用,出租,赔偿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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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采纳 回答者: hn_sunlight |2016-08-26 14:40
    你好!“把户口从农村迁到城区,老家的土地、宅基地或者村集体收益就没了。”这是很多农民担心的问题。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只能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承包方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农民落户城镇之后,是无法再享有土地承包权的。但是,近年来部分地区出台了一些新政策鼓励农民进城买房,比如河南省2015年发布的《关于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的意见》规定:进城购房的农民可以自主选择在原籍或购房所在地落户,原享受的医疗、集体经济收益等权益不变;申请城镇常住户口的,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迁进城落户,并保留原有宅基地,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并还耕、还林的农民进城购房,当地政府可按其退出合法宅基地的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偿。所以,各地的政策不同,建设您详询当地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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