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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佚名
|2016-08-29 14:28
首先,办理暂住证是非常简单的。一、提交的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本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本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二、办理程序:1.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由本人或户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2.暂住在出租(出借)房屋内的,由本人或房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专职或兼职暂住人口户籍管理负责人到属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应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三、是否需要房管局出租备案合同这个情况,每个地区的要求都不一样,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