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1. 问答首页
  2. 问题列表
  3. 土地承包
  4. 荒山开发有林权证没有树,国家有...
荒山开发有林权证没有树,国家有何扶持? 土地承包
提问者:shenlibj|浏览1709次
|2016-08-22 10:15
我家承包了荒山开发,现在有林权证,就是没什么树,这些问题能得到国家的扶持吗?
上传图片

全部回答

  • 网友采纳 回答者: 187****2230 |2016-08-26 09:25
    能的。总体来看,我国对荒地、荒山的政策是“谁开垦谁受益”的原则,但是各个地方各有政策,有的地方实行N年内免征农业税;对从事林果业、养殖业生产的,实行N年内可免征农林特产税,在承包或租赁期内,可以继承和有偿转让等。所以还是得看当地的具体政策,你可以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官查看。 我国根据土地用途,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荒地是未经开发利用的荒芜土地,属于未利用的土地)。在荒山开发上,国家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38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耕地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7条对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做出了批准权限规定,但对于开发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滩,没有做出批准权限的具体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不适合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进行承包的方式,该法第46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直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份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第45条规定:采取以上方式承包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47条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评论 点赞 0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