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诸暨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意见》,意见规定,今后三年每年投入500万元财政资金,对流转双方进行资金补助。
浙江各地也陆续出台优惠政策。嘉兴市对本市新增连片土地流转1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由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亩200元补助。义乌市财政不但从2009年起,每年拿出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土地流转的补助与奖励,还成立市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实现流转双方供求信息的对接。
最直接的解决方案,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浙江省农业厅给了出来。
解决的办法是:允许农民建立土地流转的专业合作社,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资本入股合作社,把地交给合作社种,就可以享受合作社的盈利分红。这个政策也意味着,入股的农民收益,不再是每亩100斤稻谷的收入,而可能按照合作社的盈利增加许多。
3月15日,《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开始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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