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可以依法流转的,受让方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成员。
以攀枝花市为例,根据2022年10月25日发布的《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流转和退出 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以转让、出租、赠与、继承、置换等方式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受让人、受赠人、置换人应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成员。
转让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流转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多户一宅”的除外);
2.流转的宅基地及房屋,必须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且产权明晰无争议;
3.流转的宅基地及房屋,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布局;
4.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须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5.流转的宅基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受让方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继承除外):
1.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符合建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