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传两处解放前的老宅33+28平米,因年久失修,一处成危房,一处剩残墙,打算原样翻修,与当前一户一宅政策有抵触吗?
有两个老宅,按理是不可以都翻建的,因为受到一户一宅政策的限制,多的那处宅基地应该退还给集体。除非是家里达到分户条件,分户后可以使用另一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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